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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规定外国人申请公民权须居留超过15年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06-05-22 字体: [ ]

马来西亚副首相阿都拉阿末巴达威日前表示,只有那些在马来西亚居留长达15年的外国人才有资格申请永久居留证,接而申办公民权。
   
他说,任何要获取马来西亚公民权的人士,除要经过重重的筛选程序外,也要获得执法当局的认可。颁发公民权的权力属于政府,没有任何人可以获得特惠或优先权,因此没有任何人可以自动获颁公民权。
   
据《光华日报》报道,在马来西亚历史上曾出现一次自动颁发公民权,那是在马来西亚独立的46年前。当时数以千计的华裔、印裔和非马来人荣获公民权。马来西亚根据两个准则颁发公民权给非马来人,即出生地和后代。
   
此外,马来西亚去年放宽获取公民权的条件,希望能吸引流散海外的专才国民重返马来西亚,为国献力。在这项计划下,25名外国人因跟随原籍马来西亚的丈夫或妻子来马,而获得永久居留证及公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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