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移民类申请人必须有一位18岁以上的亲属或者有相互依赖关系的伴侣担保。而该亲属或伴侣必须是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或有资格的居澳纽西兰公民。下列家庭成员申请人可办理被担保移民:
1.配偶。如果以同居关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在提出申请前与担保人同居了12个月。
2.打算在澳大利亚结婚的未婚夫妻。
3.子女。申请人是担保人亲生或领养并由担保人抚养(已婚或订婚子女除外);
4.领养。担保人是申请人领养的年龄未满18岁的小孩,且领养关系得到澳大利亚州或领地有关福利机构的承认;或澳大利亚公民或永久居民领养的未满18岁的小孩,在提出申请时,领养人或被领养人确实在海外至少住满了12个月。
5.父母。申请人的子女在澳大利亚居住满两年;
6.孤伶亲属。申请人是年龄未满18岁的未婚孤儿,且澳大利亚担保人的亲属。
7.特别需要的亲属。申请人有能力为需要其帮助的、已成为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或符合资格的纽西兰公民的亲属提供连续和实质性帮助。而澳大利亚的亲属或福利机构、医院、疗养院或社区服务机构不能提供此种帮助;
8.受供养的年老亲属。
9.仅存的唯一亲属。申请人是澳大利亚境外的唯一的兄弟姐妹或已独立生活的子女;
10.有相互依赖关系的伴侣。申请人是由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或符合资格的纽西兰公民担保的有相互依赖关系的伴侣。而且这一关系在提出申请时已持续了12个月。(实习生朱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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