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商业移民自2003年3月1日起实行新规例,首先取得为期四年的临时商业签证,在建立了合要求的生意或投资后,才有资格正式提出永久居留申请。
在海外的临时商业签证申请由移民部分别位于香港,台北和佩斯的三个办事处审理。其中:
中国包括港澳地区的申请人,必须向香港办事处递交申请;
台湾申请人向澳洲商工办事处(ACIO)(台北)递交申请;
其余所有境外申请人,向柏斯商业技术审理中心申请。
境内申请人,请与移民部雪梨及就近办事处联络,首都领地和北领地除外。
新的商业技术移民计划,分为企业主、高级行政人员、投资和商业人才四个类别。在境内持临时签证的人士,可以申请在澳洲创业(EBA)或者在澳洲边远地区创业(REBA)两个类别的签证。
以下类别的商业移民签证从3月1日起取消:
企业主(127)和(840)、
高级行政人员(128)和(841)、
省/领地政府提名企业主(129)和(842)、
省/领地政府提名高级行政人员(130)和(843)、
投资(131)和(844)
长期商务签证457IE
已经递交的申请,按照递交时的移民法例审理。
以下类别签证在3月1日后继续保留:
在澳洲创业(845)、在澳洲边远地区创业(846)、长期商务签证457IE境内续签。
商业移民第一步申请费用为3385元,第二步申请费用为4980元,18岁以上的家属每人2485元。
商业签证的审理时间,高风险国家,即无权申请电子旅游签证(ETA)的国家最长为14个月;低风险国家,即可申请ETA的国家最长为6个半月。
香港的商业移民申请近年萎缩,只余数百人,而香港审理的申请,70%为中国大陆的申请。在1997年,香港申请仍有5、6千人,但2002年只有数百人。
作者:Al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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