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移民局于2003年2月13、14日在澳洲驻香港总领事馆及香港会展中心举行了相应的研讨会及新闻发布会,就新政策的主要内容和未来商业移民的投资方向作了比较全面的介绍。
关于这次移民政策的变化,对中国大陆商业移民的影响作了较为深入的探讨,本刊特别采访了澳洲约翰资讯律师事务所的资深移民专家、执牌律师庄武艺先生。以帮助广大有意申请澳洲商业技术移民的读者进一步了解新政策的详细内容并寻找适合的对策。
采访地点:香港会展中心六楼
时间:2月14日下午4点
《出国》:庄律师,很高兴与您又见面了,您参加了昨日下午在澳洲驻香港领事馆举行的有关今年3月1日将要实施澳洲商业移民新政策的研讨和培训活动,您是否可以就这次商业技术移民新政策的主要特点作一比较简要的介绍?
庄律师:3月1日起要实施的商业技术移民新政策与现行的政策相比主要有以下一些重大的改革,即:第一点,新政策取消了以往的计分制度;第二点,绝大部分的申请人都将通过两个阶段的申请来实现永久居留的最终目标;第三点,州政府在商业技术移民的申请中将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如果申请人无法满足英语能力或年龄上的要求,就必须要得到州政府的担保才能有资格申请,另外,如果申请人得到州政府的担保后,会在审理程序上获得很多优惠。 综合以上三点,总体来讲,新政策对商业技术移民的审理要求门槛降低了,这对来自中国大陆的商业移民是非常有利的,因为,这样会使得更多的人能有机会加入申请的行列。
《出国》:我们知道,澳洲对商业技术移民条例的改革已经有了相当一段时间,您能否给我们讲一下澳洲政府出台新的移民政策的目的或者说是新政策出台的背景情况?
庄律师:我从事移民咨询事务已有十多年的时间,而澳洲推行商业技术移民政策至今也有差不多十多年的历史了。目前,现行的商业移民政策主要是采用对申请人实施打分的机制。打分的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商业背景、年龄、英语能力、个人净资产等。从某种程度上讲,对申请人的商业背景作了一个较为定量的指标。而对于申请人获准签证到澳后的商业活动没有明确的定量要求。这样使得部分申请人到澳后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办法达到澳洲政府预期的目的,从而造成了“英雄无用武之地”或是签证被移民局取消的结果。另外,商业移民到澳后对居住地没有任何要求,使得绝大部分的商业移民集中居住在悉尼、墨尔本等大城市,这样使得移民局的政策无法充分发挥商业移民为澳洲带来新技术、新市场从而起到促进澳洲经济发展的作用。从去年上半年起,澳洲移民局联合商业界在广泛地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产生了现行的分两步走的计划,使得移民局能更有效地实现最初的目的。
《出国》:既然3月1日之后,大部分商人若要移民澳洲,都得分两个阶段来审理,您是否能为大家介绍一下,3月1日之后的商业技术移民的基本类别及相应的基本要求?
庄律师:可以。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新政策总体讲除少部分的商业精英,也就是卓越商业人士外,大部分人都将采取分两个阶段申请的方式来达到永居的目的。即先获得4年商业临时居留签证,然后根据申请人在澳洲经商活动的表现来决定是否能获得永久居留签证。具体讲,3月1日之后的商业技术移民将分为七大类别。其中132类别即卓越商业人士。这一类别的申请仍然可以一步到位获得永居。但要满足这一类别的申请人必须获得澳洲州政府的担保。正如香港移民局官员在这次新闻发布会上所讲,这一类别的申请人必须是由州长一级的高级官员担保方可有效。所以,只有少数个别的人才有机会申请这一类别。而大部分人都必须分两个阶段来申请。各阶段中又分为企业主、企业高级主管和投资人士三大类,即相当于现行的127、128、130类别,同时这三大类中又可分为担保类和非担保类。
《出国》:新政策中还保留了允许少部分人一步到位获得永居,也就是卓越商业人士。您能否就这一类别的基本要求作更详细的介绍?
庄律师:卓越商业人士类别即澳洲商业技术移民132签证。他对申请人的要求主要分为两大方面, 即申请人的商业背景和个人资产背景。
首先从商业背景来讲,申请人必须要在企业拥有10%的股权保持2年以上的时间,同时企业的年营业额达到300万澳元以上。其次,从申请人的个人资产方面来讲,需要提供有相当于150万澳元的个人净资产同时还要有适当的安家费用。这一类别其实就相当于现行的127类别,而它同现行的127类别相比主要的不同之处在于:
第一,它取消了现行的评分机制,第二,从企业营业额方面来讲,现在127类别的申请企业营业额都大致要在500万澳元以上,而现在降低至300万澳元,所以,132类别对企业营业额的要求是比以前降低了。第三,从申请人的个人净资产来讲,目前我们约翰资讯律师事务所绝大部分的客户都不需要用个人净资产来获取相应的分数,而对132类别来讲,新政策对个人资产的要求提高。如果申请人没有所要求的个人资产数,就无法满足这一类别的要求。第四,现行127商业技术移民是采用计分机制,其中有些中国大陆的申请人凭借能讲广东话等方言比其他北方的申请人有相应的优势,即可获得双语的加分,而新政策的实施使得申请人就不能享受这一优势。总体来讲,新政策中的132类别只能适合商业精英。由于需要获得高级州政府官员签署的担保,所以只是少数申请人才能满足要求。
《出国》:您刚才说了,除了少部分人可以一步到位获得永居外,绝大部分的人都必须分两步来走。那么中国的商人怎样才能完成这两个阶段呢?
庄律师:今年3月1日之后,除少部分商业精英能满足132类别的要求外,绝大部分申请都必须经过两个阶段,即先获得临时居留然后再转永居。第一阶段,申请人需要在境外申请临时居留,其中可申请的类别包括:企业东主(160签证和163签证)、高级企业主管(161签证和164签证)、投资人士(162签证和165签证)三类,获得临时居留后再根据申请人在澳洲的商业活动表现和运作情况再通过企业东主(890签证和892签证)或投资人士(891签证和893签证)类别在澳洲境内申请永居。
《出国》:庄律师,您本人及你们的律师事务所从事商业技术移民咨询事务已有多年,根据您的经验,您认为,在新政策中,对于中国大陆的商业人士,哪一类别的签证是比较适合他们的呢?
庄律师:就我的经验来讲,我认为来自中国大陆的绝大多数申请人都将通过类似于现行127类别的企业东主两步申请的方式来实现永居的目的。《出国》的读者应该还记得,我曾经在贵刊发表过不少关于澳洲企业主移民的文章,如出国捷径、解析企业主移民若干关键问题等。其中提到,中国大陆的商业移民目前已经排名商业移民的第四位。从公开发表的数据显示,有越来越多的中国大陆企业主将会跻身商业技术移民的行列。而新政策的实施又将会使更多的人能有资格申请。我们可以看到,在现行的127类别中需要申请人在企业中占有10%的股份并保持两年以上的时间,同时申请人在企业中的投资有达到20万澳元同时企业的营业额达到300万或500万澳元以上,但这次的新政策中160签证、163签证两大类别虽然对申请人的股权和企业营业额也作了规定,但在担保类中,即163签证类别中,对没有达到10%股权要求的申请人,移民局允许申请人如果在企业担任高级管理达4年以上,也同样可以满足要求,从这一意义上讲,就会有更多的申请人能满足这一要求。
《出国》:以往对于企业主移民的申请,移民局要求企业的财务报告需要进行国际审计,您能否介绍一下,新的移民政策在这方面有什么要求?
庄律师:即将实施的新政策对申请人公司的财务审计要求还是比较灵活。除132类别仍然需要对企业进行国际审计外,对于其他类别中有州政府担保的申请人只是要求通过对企业营业额的审计,即所谓的Special Purpose Report。另外,以往香港移民局在认定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中,国际五大会计师事务所占有相当的优势,而这次由于大部分申请人反映国际五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昂贵,所以,这次香港移民局没有特别再提到需要国际五大会计师事务所来审计,而只是要求由香港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中国审计经验),或者澳洲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来审计。
《出国》:刚才您说了,新的商业移民政策取消了评分机制,那么新的移民政策将用什么样的指标来衡量申请人的资格呢?
庄律师:新的政策将主要从两方面来衡量,即:第一,申请人的生意背景;第二,申请人的个人资产来具体评定。 在生意背景方面,没有州政府担保的申请,申请人需要满足10%股权保持两年的要求,企业营业需要达到50万澳元,而有州政府担保的申请,如果申请人有10%股权保持两年当然可以,但如果没有股权而在公司担任高级主管达4年以上,同样可以满足相应的要求,同时对企业的营业额要求降低至30万澳元。
在个人资产方面,以前127类别的申请人可以通过企业营业额、总资产、语言能力、年龄等综合评定,对个人资产评定可有可无。但新政策对个人资产提出了较为明确的指标,即无州政府担保类别个人资产需要达到50万澳元,有州政府担保类别,个人资产只需达到25万澳元。
《出国》:当申请人获得了第一阶段的签证后达到澳洲,他们应该具备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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