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东方时报》近日报道,日本法务省最近拟定了一个入管法修正案,对一些外国人到日本后出现签证与实际从事的活动名实不符的情况,入管局有权取消这些人留在日本的资格,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境。
据悉,这一修正法案的提出,是与最近一两年发生的诸如酒田短大中国留学生“集体逃亡”事件,外国留学生、研修生等擅自离开学校和企业,假国际婚姻增多,造成恶劣影响有关。这一修正法案通过后将从2003年度起正式实施。
依照日本现行的入管法,在日外国人在留资格有“留学”、“技术”、“技能”、“日本人配偶者”等27项,根据每个人所从事的内容或实际身份获得相应的在留资格,在留期限最短3个月,最长3年。最近几年这一情况发生了变化,法务省决定对“尊重在留资格”这一原则进行重新审视。在调查中发现,许多持有合法居留签证的外国人从事着与签证“名义”毫不相关的事。
根据法务省新拟定的入管法修正案,入管局一旦发现企业、学校等交来的申请文件中,有伪造或虚假的情况时,入国审查官将对申请者本人的生活、工作实态进行调查,当确定本人的签证内容与实际所从事的工作或活动不符时,有权取消此人的在留资格。不过在做出决定前,会听取本人的意见和理由。据悉,签证在被取消后而在规定时间内仍不离开日本,成为超期滞留者后,则属被遣返对象,5年之内不准再次到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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