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肇强上议员:
最近﹐一位读者给我打电话﹐谈及他的雇主提名移民申请被拒﹐并请我帮忙。这位读者在澳洲工作几年后﹐申请雇主提名移民﹐结果被移民部拒绝。拒绝的理由是﹕雇员的培训计划欠完整。这位读者来找我﹐是想请我为他写一封信﹐他听人说﹐议员给移民部写一封信会对他的移民案子有帮助的。
我告诉他﹐如果他的雇员培训计划真的不完整﹐我写了信也是没有用。澳洲是按法律程序做事的国家。违反了法律程序﹐不要说是我这样的新州上议员﹐就是移民部长雷铎本人写信也是没用的。说一千﹐道一万﹐重要的是﹐在一开始﹐就要准备好所有的材料。要不然﹐等出了问题之后﹐找谁都来不及的。我在这里说过很多次了﹐移民不是小案子﹐万不可马虎的﹐最好要请专业律师来做才行。因为移民法经常改变﹐即使是学法律的也很少有愿意做移民律师的。
一般来讲﹐雇主提名申请要做好以下工作﹕第一﹐雇主公司的历史﹔第二﹐雇员的工作经验﹐要有很强的材料﹐比如厨师﹐是否在五星级酒店做过﹖不能是传统的中餐﹐或西餐﹐要特别的的技能﹔第三﹐澳洲为什幺找不到这种人才﹐要登广告﹐要有记录﹐第四﹐要有很好的雇员培训计划。
我再说一次﹐要找好的移民律师﹐从一开始就认真做这个案子。等出了问题﹐一切都晚了﹐找谁都不行了。另外﹐最近一位读者来信﹐询问他女儿的移民事宜。他女儿已经移民澳洲﹐但这些年她一直在中国做生意。由于在中国的生意太忙﹐无暇在澳洲“蹲移民监”﹐可能会满足不了“五年至少在澳洲住满两年”的规定。他想问的是﹐有没有可能象“付费老年父母移民”那样﹐交一些钱﹐不必“蹲移民监”﹐而直接成为澳洲公民﹖
我的答复是﹐这是不可能的事情。“老年父母移民问题”的付费方案是近几年极特殊的条例﹐甚至工党都不赞成。对这位读者的问题﹐我认为应该通过移民律师给移民部写一封信﹐详细陈述自己无法满足“五年至少在澳洲住满两年”的规定的理由﹐申请延长签证。我想﹐如果理由充分﹐也许移民部会同意的。
作者:黄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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