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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加拿大新移民法的变化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06-05-22 字体: [ ]

新移民法已经实行一段时间了,它有什么变化,我想大家可能还是有一些疑问,所以我找了一点资料贴出来,希望对大家有些帮助。

下面逐条解释。

一。亲属移民的担保问题
在旧的移民法中,你的亲属移民过来,你要替他们担保十年。在新法中,只要求你做三年的担保。

如果你在6月28日以前,已经担保你的亲属移民成功了,那么你仍然还是要担保他十年,不会按照新法的三年改变。


二。亲属探亲的问题
在旧移民法中,如果你有亲属要来加探亲,你要提供一系列的证明材料,包括税单,银行存款证明等等。在新法中,没有这么多的要求了,只要求你提供当年的报税表这一项。你的收入要求没有什么变化。


三。入籍与保留身份问题
入籍其实没有什么变化,在这里提出来,只是作为提醒。永久居民要入籍的话,他要在加拿大四年内连续住满三年,也就是要在加拿大连续住满1090天。因为允许你一年有一个月的假期,所以,实际上你住满1000天就可以申请入籍了。

对保留身份的问题,新法是这样规定的:永久居民要在加拿大每五年住满两年。请注意,是每一个五年,要住满两年。如果你第一个五年住满了两年,而第二个五年没有,在换发枫叶卡的时候,移民官有权取消你的移民身份。这一点非常重要。

另外,在你入籍以后,枫叶卡要收回。


四。返加证的问题
新法中已经没有返加证的规定。如果你在6月28日以前,已经持有返加证,那么,在返加证有效期内,你仍然被视为在加拿大境内,这段时间,仍然可以算在五年内住满两年的那两年中。返加证一直可以用到2004年6月28日,但是要保证它在有效期内。


五。枫叶卡
关于枫叶卡的问题,以前的帖子已经介绍了很多,这里不再重复。
我只说一下比较重要的方面。

1。枫叶卡的申请
只能在加拿大境内申请,到时候需要的申请文件包括,护照,照片(近照,照片背后要有照相的时间地点),填写一些表格,你的签名,需要的东西很多,大概十几样,填好了寄出去。注意,办卡的时候,不会收你的护照和移民纸。

在领枫叶卡的时候,需要你本人亲自去取,而不是移民局通过邮寄的方式寄给你(此消息来源于加成移民公司),这也是移民局把关的一个措施。


2。枫叶卡的使用
枫叶卡和移民纸一样,只是一份能证明你身份的旅行文件,它包含了你的所有的个人信息。

在出境的时候,枫叶卡没有什么纪录。但是在入境的时候,移民官会察看你的枫叶卡,从你现在入境的时间算起,过去的五年内你有没有在加拿大住满两年。如果没有,移民官有权利取消你的永久居民身份。当然,你可以有你的理由上诉,如果你认为你入境会遇到类似麻烦的话,你要提前准备好你的理由和相关资料,以便向移民官解释。


3。离境问题
在你申请完枫叶卡,还没收到卡以前,你仍然可以离境,但是一定要在2003年12月31日以前回来,否则过了期限,你就进不来了。


4。发放时间及顺序
发放时间以前说过了,这里说说发放顺序的问题。

枫叶卡的发放顺序,是以你登陆时间来定的。登陆时间越晚,越早得到枫叶卡。新登陆的移民,在拿到卡以后,仍然可以离境,但是你要算好再入境的时间,不要违反了五年内住满两年的规定。
(我想这个问题,图书应该觉得还满意了吧?馆长新登陆,回去念两年书再回来,应该是没什么问题了)


六。境外居住时间的问题

1。如果你是加拿大的公司外派出去的,你及你的配偶,都可以视为在加拿大居住。

2。如果你的配偶已经是加拿大公民,而他/她在境外工作,你随行,也可视为你在加拿大居住的时间。

以上情况,可以不必遵守在加拿大境内住满两年的规定,因为境外时间已经算在内了。

这个优惠的前提是,这个公司,是一个真正运作的公司,有生意往来的公司,交税的公司,而不是为了享受这个优惠而注册的 Paper company。


七。移民申请的细节变化

2002年6月28日,加拿大新移民法正式生效,除相关申请条件发生变化外,申请费用亦有所变动,统一上调了50加元。商业移民主申请人的申请费用为1,050加元(合人民币5,750元),独立移民主申请人的申请费用为550加元(合人民币3,000元)。

随行家属的申请费用也上调了50加元,可随同父母移民的子女的年龄已变更为22周岁。

具体费用如下:

  移民申请
  主申请人 -独立移民- $550
  主申请人 -商业移民 $1,050

  随行家属
  配偶/普通法伴侣/年满22周岁的受赡养子女 $550
  22周岁以下的受赡养子女 $150

  永久居住权费
  每位申请人(不包括未婚的受赡养子女) $975

此外,新的申请表格也已出台,申请人须按有关移民部的规定填写并递交新申请表及相关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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