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院校在处理外国学生的留学申请时,一般都会要求学生出具经济担保书,以证明有足够的资金维持其在国外正常的学习和生活。没有经济担保证明又未获得学校资助者,学校一般不予录取。担保人须是被担保人定居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的亲友,有固定职业并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下面具体介绍一下各国在自费留学经济担保方面的有关规定。
美国
在美国,凡是有亲友作担保的,美方会要求担保人出具美国移民局的经济担保书AFFIDAVITOFSUPPOORTS,又称I-134表和一些附带文件,如银行存款证明、报税单复印件、雇主证明信、年收入情况等。担保人如在美国,可去就近的移民局索取I-134表;居住在美国以外国家和地区的,可在美驻当地的使、领馆领取此表。取得表格后,担保人应如实填实,然后附上必需的附带文件,并依据当地法律程序宣誓。最后,担保人将已宣誓过的I-134表正本及附带文件寄给被担保人,被担保人凭此去申请护照和签证。
法国
由于法国高等教育是免费的,因此留学生不需交学费,但必须有一位经济担保人支付其在法国的生活费。担保人可以是法国籍人,也可以是外国人,但其必须在法国领土上经营业务。担保人必须提供银行证明材料,主要证明自己为被担任人冻结12个月的经费,每月至少为2300法郎,共计27600法郎。此外,担保人还需提供经省政府或警察局认证的居住担保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如果担保人不是法国籍人,需提供其在法国的居留证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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