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其公派身份不因经费资助来源或待遇的变化而变化,仍须遵守国家关于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
2. 公派出国大学生、研究生、进修人员或访问学者的身份均在出国前确定,出国后一般不得改变。个别人员如确有特殊需要要求改变身份(如在美国的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改变为研究生),应由国内派出的主管部门(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严格审核。被批准者,只能是极少数。其学科专业确属国内急需的人员,年龄限于35岁以下,并有对方教授同意必读研究生的推荐信和可靠的资助证明。
3. 公派出国进修人员或访问学者,在国外期间不得改读学位,但如在规定的进修期限内,完成了出国前确定的进修或研究课题计划,而国外的导师和学校愿授予学位,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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