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逐张用钢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不得潦草、涂改。
2.请在申请表四张中一张贴上本人二寸黑白免冠照片,贴前须剪成框内大小。
3.申请有姓名、出生地和出生年、月、日须和户口簿相符,不得任意更改。“姓名”必须是正名,别名不得使用。
4.出生地和籍贯要写明具体的省(市)和县,如果出生在国外,则要写明国家名称。
5.“婚姻状况”一栏:须填写已婚、未婚、离婚、丧偶。如申请人为离婚,则须出示离婚证明,由我室复印后归还,自行复印无效。
6.“政治面目”一栏:填写党、团员、民主党派,除上以外填写群众,请如实填写。
7.“工作单位”一栏:填写自己目前所在单位,包括读书学校。退休、退职(离休)或退学。
8.“本人简历”一栏:填写申请人从小学开始的主要学历和经历,要有起迄时间,单位名称及个人职务。
9.“出境前往”一栏:要填写前往国家或地区名称。
10.“双程一栏”一般指探亲、留学、工作等。单程是指出国定居。
11.“在境外期间的经济担保和经济担保人情况”一栏:须填写①担保人情况,包括担保人姓名、年龄、国籍(籍贯),与申请有关系。②探亲、旅游定居须填写被找人情况,包括被找人姓名、年龄、国籍(籍贯)、与申请人关系,何时何原因出国。
12.“偕行不满16岁儿童”办一本护照,须填写偕行儿童情况,大人和儿童分别办理的偕行儿童情况不需填写。
13.申请表反面注意填写“国内外主要亲友”栏:须填写国外、国内亲友情况。国外亲属一定要写清楚国外的地址,如有不如实填写,责任自负。(可用中文或英文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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