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移民部长调整了技术工人的录取分数线;提议对受新旧法过渡期政策影响的经济类移民申请人做出调整。
渥太华,2003年9月18日—加移民部长今天宣布决定对《移民和难民保护法》(新法) 做出修改、对联邦技术移民的录取分数线下调、并提议对2002年6月28后受新法影响的申请人采用新的方法进行评审》。
调整录取分数线的举措是对加拿大对技术工人需求的响应。所有新技术移民申请者及所有尚未收到预审证书的申请者都按照67分的录取线进行评审。(新法的录取线为75。)
“新法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创建一个灵活的体系,”移民部长说。“这一变化就反映了新法的灵活性、反映了我们乐于听取各方意见。”
此外,移民部长也提议修订新旧法过渡期的规定,从而使所有2002年1月1日前递交申请的技术类和商业类申请者按照旧法标准进行评审。不符合旧法的申请者则按新法标准进行评审。
“政府的目的是对所有申请者一视同仁,”移民部长解释说,“这就是我们采用并延长了过渡期政策的原因。法院建议政府采取更多的措施。我听取了建议,所以才提出了这些改动。”
移民部长计划尽早就修改新法与下属磋商。新的录取分数立即生效。
移民者
自从1996年,政府已就建立一个符合包括移民申请人、雇主、社会、纳税人各方面需要的体系进行了定期、广泛的协商。新法是建立在广泛分析和咨询的基础上于2002 年6月28日颁布实施。
鉴于新法生效之前积压的案例不能审理完毕, 所以为公平起见,移民局采取了以下步骤:
· 将按旧法标准审理的时间从2002年6月28日延长到2003年3月31日;
· 以较低的录取线审理(70分,而不是75分);
· 退还没有收到申请通过通知的申请者的处理费。
有些技术类及商务类申请人感到过渡期条款不公平,因此将移民局告到法院。联邦法院判于2003年2月判决所有提起诉讼的、在2002年1月1日之前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其案件要在2003年3月31日之前实施的旧法进行评估。CIC 服从该判决。
对2002年1月1日以后的申请者,法院认为:申请者在递档时已清楚他们将按新法进行审理,所以过渡政策对此类人没有不公正待遇。
法院裁决后,许多申请人也认为他们的案件应重新审理。于是联邦法院于2003年6月做出如下裁决:禁止移民局对2002年1月1日前的申请人拒签,并要求移民局通知所有有关申请人移民局正在执行法院的这一判决。
法院已做出以下裁决:新旧法过渡政策虽然是合法的,但它对2002年1月1日之前递档的申请人并不像政府所预期的那样公正。政府遵从了这一判决。因此,移民部长正在准备有关修改过渡政策的提案,以使2002年1月1日前递档的经济类(商务及技术移民)申请都按照旧法进行审理(如果案件按照旧不能通过,则此类案件会按新法再次进行审理)。移民部长计划就此修改提案尽早与其下属进行磋商。
这些修改提案将满足移民申请者的要求, 即案件应按照申请之日起的审理标准进行审理。同时这次修改也会给申请人按照新法进行审理的机会。
移民局也提议给予以下申请人同样的审理程序:
1. 2002年1月1日以前提起申请的、在2003年3月31日至6月20日期间新法生效之前被拒的申请人;
2. 在2002年1月1日至修改草案生效前撤销申请的申请人。
这两类申请人需要在2005年1月1日之前通知移民局他们是否希望他们的申请进行审理。
移民局不打算对2002年1月1日至新法生效期间的提起的申请案件进行修改。因为这些申请人在提起申请之时就已清楚:他们的申请将按照新法进行审理。法院已不同意移民局的有关过渡政策的解释。
背景:技术移民分数线
新评审制度是用于平衡移民数与申请人资格的最初手段。移民局会根据加拿大劳力市场、宏观经济及社会变化、加拿大对技术移民需求状况而随时调整录取分数线。
在2002年6月28日新法生效时,移民局将联邦技术移民的录取分数线定为75分。移民局于2003年9月18日将技术移民录取线下调至67分。目前尚未得到评审结果的技术类移民申请者,其分数线同样为67分。
新的分数线将会使加拿大通过吸收移民发展经济、实现移民目标。
新法第76(2)条规定:
移民局有权确定并向公众公布对技术移民人员所要求的最低分数,其决定依据为:
1、目前正在受理的联邦技术移民申请的数目;
2、根据向议会提交的报告(见《法案》第94节)所反映的预计成为永久居民的技术移民人数;
3、在考虑到经济和其他相关因素情况下,技术移民在加拿大能发展稳定下来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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