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樊卿)前日,一名留学生何先生致电本报称,目前人事局正在对《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拟资助人选》进行公示,可留学生不清楚究竟是按何标准来评审的。市引智办有关人士表示,如果留学生觉得有不合理、不公平之处,可以向引智办反映。
留学生建议
应公布资助标准
何先生称,自己是一名留学人员,和他好几个同学一起,都向引智办申请了前期费用补贴。后来,媒体上公布了获得资助的人选通告,何先生的同学中就有好多落选了,大家讨论时认为,为什么不能把评审依据的标准也同时公布出来呢?有的注册资本只有10万元,获得了10万元的资助金额,有的注册是1000万元,获得的金额也是10万元。何先生建议应把资助的标准、理由也做相应说明。
引智办回应
如有异议可反映
记者前日从深圳市引智办了解到,目前资助人选情况正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截止到明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有异议,都可以电话或书面反映,市引智办会调查核实。对于资助人选的标准,这位人士表示,这是根据深圳市政府《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创业资金管理办法》来执行的。市人事局、市财政局以及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定组进行审核人选,结果要根据其技术创新性、是否该技术的持有人、本人是否在深圳创业等因素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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