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迅雷()
据联邦移民部内部消息,在加国有约10万人以隐瞒个人资料,或以假文件移民成功,这不仅违反移民法,有可能面临取消移民资格的问题,而且也有可能独犯加拿大刑法,面临骗诈罪名的刑事检控。只是目前移民部困于人手,根本无法彻查这类庞大假案,大多只有不了了之。
中国大陆一直被联邦移民部认定为高伪造文件的地区,在近年中国大陆独立移民高峰期,不乏此类假案,而最大引起后患的是隐瞒婚姻、子女状况,等移民抵埠后当事人再作补救,这种情况相当普遍。但在严厉的新移民法例之下,这类案件将处于高危程度,如被认定欺骗行为,当事人移民身份将被取消。
一般独立移民申请案中,即使有隐瞒个人背景的情况,也很难在移民成功后被查出,但由于隐瞒姻婚、子女状况,涉及当事人以后再申请配偶、子女移民的问题,所以较易自我暴露出来。
在华人新移民中这种情况不少见,情况也各有不同。有的是相信移民顾问的误传,以为单身未婚、没有子女拖累,易申请移民成功,所以申请时故意不报已婚或子女资料;有的是在一拿到移民签证时,家人催促与原来的未婚夫(妻)完婚,以求家人安心,但在抵埠前当事人并未向移民部发出更改个人婚姻状况的资料;有的是为隐瞒配偶在国内特殊身份而不报;有的是因为有私生子,或是前妻所生的子女,却未在移民申请时申报等等。
凡此种种有意或无意隐瞒个人背景、家庭状况的情况,都造成违反移民法的后果,很多情况下可以人道同情理由得到移民部的重新许可,但也有可能连带当事人的移民身份也被取消。
不久前联邦法院就有一判例,一名由阿根廷而来加旅游的华人,在申请难民许可后,就被移民部发现其故意多报一个儿子,最终法院判决此华人取消难民资格及移民身份。
加华移民服务中心负责人吴冰认为现在隐瞒婚姻、子女状况的情况是很危险的。她表示,以往如果当事人申请未申报的配偶或是子女移民,必须重新送件至基秦纳的移民调查中心,重新填表细查,如果移民部认定当事人有意欺骗,会要求开庭审理,但大多情况下由于当事人已定居加国,可以人道同情理由得到原谅。但在今年新例开始后,移民部就趋严对待这个问题,在发出签证信中已明确要求,当事人如在签证前有任何婚姻状况的改变,必须通知签证处,否则移民身份会被取消。
吴冰还提及一个更严重的案例,一名以未婚身份申请的新移民,在入境加国时因被移民官发现其已婚,在关卡就被取消移民纸,仅给当事人15天的旅游签证期处理加国事务,当事人必须打道回府,重新补齐资料再申请移民签证,而且后来当事人的面谈地点在水牛城移民中心,还要获美国签证才能去,弄得当事人相当困难。
吴冰建议申请人在这种问题上应多询专业人士的意见,不要自作主张,以免将来没有回转余地。
移民顾问林达敏表示,确实由于一些不良移民顾问的误传,造成了不少申请人隐瞒个人婚姻、子女状况的现象,有些是离婚子女未报,有些是认为单身易获移资格,这种结果可以是很严重的,安省平均每月就有约15人被取消移民资格,移民申请人应审慎对待申报资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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