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餐馆工作的运动量可大了。当然也是周末的三天工作,但也只有周末是最多人的。我是那里唯一的BUSBOY,有两个侍应,一个经理。让我先简单的解释一下这三种职位的定义:美国的餐馆绝大部份都是私人开了。经理,除了老板之外就是最大的,人工最多,分的小费最多,活动量最少,唯一的工作就是指东骂西;侍应,人工跟BUSBOY的一样,但小费分得多,所以一般都比BUSBOY多两到三倍的收入,主要工作是帮客人上菜和指BUSBOY去干他们不想干的活,有些人好的有时候都会帮帮那些可怜的BUSBOY;BUSBOY,也就是我了,收盘碗清桌子铺桌面放餐具倒垃圾清洁厨房招呼客人被人骂都是我的工作,至于在餐馆的地位,比洗碗的那堆墨西哥人好一点点吧,收入上面也说了。所以当告别了卖鱼一天八小时的站立,迎来的却是一天八小时的长跑——忙起来的时候是几乎要跑步的。
和卖鱼一样,对于我来说,这也是一份一无所知的工作。所以我第一天上班就要学习一样每个BUSBOY都应有的绝技——学习如何一只手拿八只碟(餐馆的餐碟),八只碗(餐馆的餐碗,内含茶匙),八只茶杯,十六支筷子,另一只手最多可以一次拿六只水杯,也就是一次过收拾一张八人桌了。看到这里的人一定会觉得我夸张得太离谱了。没错,我一开始听到那个侍应站在张八人桌前跟我说的时候,我也觉得他还在半梦半醒的蒙胧之间,简直是痴人说梦。两分钟之后,我清楚地知道他是醒了,而怀疑是不是我正在发梦了。因为他用了最简单的方法证明了他的理论的可行性,他演示了一次给我看。在这里,我无法用文字表达是怎样做到的,更不可能表演给大家看。我只能说科学家的理论是对的,在没有得到证明之前,永远不能说没可能。以我的资质,我当然很快就学到了,并且在日后通过力学的计算,证明了只要只手有足够的力,理论上一只手可以拿无限只碟碗杯的。有一次一个侍应还表演了他一次拿十二只碟碗杯的记录,令我甘拜下风。
在餐馆工作的时候,我觉得我跟那些在外地来到广州打工的民工没有什么分别。唯一的分别就在于他们是在中国,我是在美国。当然,因为国情的不同,总体来说我还是比他们好的。站在那张风卷残云过后的桌子面前,我的脑海迸出了很多新的想法。一些我以前从来没有和不会去想的想法。以前我只会是坐在上面吃的人,从来不会去想收拾桌子那个是饿着肚子去收拾桌子的;从不知道饿着肚子去看着一盘盘端出去的菜是会更加饿的;更不会去想厨房背后的人吃的都是青菜和白饭加几片肉。其实这也跟人家说的“白天不知夜的黑”一样吧——在光明的时候,又有谁去想着黑暗呢?跟卖鱼一样,那些一辈子做这样工作的人,他们的人生观是怎样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比他们好,因为我还有希望,一个虽然很渺茫,但是也有可能实现的希望。
2000年的中秋是我来美国后的第一个中国传统节日。正所谓:“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两句耳熟能详的诗,记得我九岁已经背得出了。但真正用得上还是这天吧。老板说节假日会很忙,所以不是周末他也要我上班。我想,忙也好,人多嘛,自然小费也多了。看在钱的份上,这天我就没有上学了。晚上,所有人都提早收工了,除了老板和我。经理和其中一位侍应回家团圆了。另一个家有一娇,也回去“圆”了。老板当然就一家大小都在餐馆团圆啦。所以无论从那个理由来说,留下收拾的总会是我。我是除老板之外最后一个走了,因为他要锁门。我走的时候他正在狰狞地咀啄着一块月饼。
回到我的房间中,我坐在椅子上,静静地望着窗外的月光。所谓“月是故乡明”,我倒是觉得这里的月光大一些、亮一些。但“饼是广州靓”倒是真的,我觉得还是广州的月饼好吃一点,因为我手里拿的是一块蛋糕。我把自己埋没的黑暗里面,我想让黑暗和寂静把我带进旧日的回忆。我可以在回忆中看见笑容,听到笑声。回想小时候的中秋;回想和最亲的人一起过的中秋。桌面的照片上的微笑,无一张不令我觉得他们在这天的十二点前向我说一句:“中秋节快乐!”月光还是那个月光,但照出来的却是不一样的时间和空间。这种柔和的光线能照出万家的欢乐,但这里照出的却是环绕我的黑暗和死寂。这种感觉不太好,很容易令人的鼻子有一点pH值少于七的感觉。我只有不断地安慰自己,这只是一个开始,开始的时候什么都是困难的,以后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中秋过后不多久,我就转学校了。前文已说了,我是来读语言的。我必须过了TOEFL的关才能进入正式的大学校门。过去的一个学期里,我是眼睁睁看着两千多块的美金化成缕缕青丝的,一丝一丝的从我身边轻轻的飘走——正如它艰难的来,却轻轻地走,无论我怎样伸手,带不走一个PENNY。那些所谓的学英文,可能比我的初中里学的英文还简单。两个多月来学的只不过是一些基本的语法啊,什么名词动词和形容词的区分啊之类的东西,最了不起的也就是一些口语和听力的训练罢了。这些烂东西,怎么说也沾不上TOEFL的边,说穿了就是总喜欢骗我们留学生的钱。有钱人当然不会在意这丁点的钱,可是可怜的我,每一张钞票把它撕开了,都可以看见我的汗和我的血慢慢地从里面渗出来。
碌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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