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初在北京召开的“2005年中美法学院长联席会议”上,来自美国50多所大学的法学院院长、教授认为,美国严格的签证政策已严重影响到中美法律界的合作与交流。
美国法学院的中国生源在流失
美国金门大学法学院院长弗雷德里克·怀特先生(Mr.FredericWhite)向记者介绍,美国的签证制度,对于学生来说,主要有三个问题。第一,作为签证的申请人,要有一定的经济来源,能支持申请人在美国的学习;第二,看申请人学习的时间长短;第三,如果申请人想到美国学习,是不是打算在学成之后归国?有没有移民倾向?
这三点主要是针对F签证,即学生签证。弗雷德里克·怀特先生介绍说,签证制度主要变化发生于2000年和2001年初,在“9·11事件”之前。美国现行的签证制度较之以往有一个重大变化是,举证责任由申请人承担。原来美国一贯的签证政策的原则是,作为申请人去申请学生签证的时候,法律上的推定是你没有移民倾向。
但是在2000年左右,这个原则在实践中被修改了。在实际的操作中,举证责任实际上变成“有罪推定”,如果你申请学生签证,首先会推定你有移民倾向,举证责任由政府转移给了申请人。只有申请人证明自己没有移民倾向,他才能获得签证,实际上,这就增加了申请人的申请难度。
弗雷德里克·怀特先生介绍说,签证制度改变之前,中国留学生人数在美国是相对较高的,研究生段的留学生有5万到6万人。签证制度改变之后,这个人数呈现减少的趋势,因为签证实在是很难被批准。
由于申请赴美签证的难度加大,时间增长,很多中国学生选择去其他国家,主要是去加拿大和英国,造成美国学校生源流失。
虽然现在赴美学习法律的中国学生数量有回升的趋势,但趋势比较缓慢。以金门大学为例,2000年在录取研究生的时候,一个学期大概能录取12个左右的中国学生。“最近两三年,很多具备资格的法学院毕业生申请我们学校的研究生,有一次我们录取了20个学生,最后只有一个学生拿到了签证。”弗雷德里克·怀特说。 这次会议将给美国政府一个信号
弗雷德里克·怀特院长说,此次大会有一个议题,就是讨论签证制度对中国学生到美国学习法律的影响。与会的各个学校希望通过这次会议达成一个共识,给美国政府一个非常明确的信号,就是希望签证制度不要继续产生上面提到的这种负面影响。作为一个美国法学院院长,弗雷德里克·怀特认为这样的签证制度实际上给两个国家法学界交流造成了很大困难。不仅是中国学生到美国学习,同时也是美国的法学界通过和这些学生的交流学到中国法学界的一些东西。“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如果没有这种交流是肯定不行的。中国会成为全球化舞台上非常重要的一个角色。”
弗雷德里克·怀特先生表示,他希望看到这样的政策被重新审视,尽快修改。他认为,这种政策对美国的法学院来说,也是一种损失。首先,法学院的收入肯定会有所减少;更重要的是,这是一个“双失”的局面———美国的法学院没有机会录取到中国有经验、有能力的律师或是法律专业毕业生;同时,中国的这些学生、律师也没有机会到美国去。
“签证难”的症结是什么
美国杜克大学法学院助理院长珍妮弗·马厄女士(Ms.JenniferMaher)向记者表示:中国学生难以获得美国签证,主要的障碍就是安全和恐怖主义的问题,这个问题对于一些理科学生来说,法律对他们的检测并没有那么严格,但对学法律的申请人可能会严一些。
不过,珍妮弗·马厄女士提到,美国驻华大使馆告诉他们,现在签证程序已经进行了简化。最重要的一点是,申请人要证明他们确实有回国的意愿。如果签证官在和申请人会晤之后相信他们确实有一个恰当的理由,在美国学习会对他们在中国的职业有好处的话,是没有问题的。与申请人会谈的签证官知道中国现在发展迅猛,律师在中国有很多机会。
美国佛罗里达州州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塔海瑞·李先生则从个人案例上给中国的学生提出了一些建议:“当签证被拒签的时候,有的申请人会给我们发电子邮件,然后我们反过来会跟签证官进行接洽,这个签证官就可能会跟他进行再一次见面。在第二次会晤的时候,有一定比例的人可以得到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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