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初在北京召开的“2005年中美法学院长联席会议”上,来自美国50多所大学的法学院院长、教授认为,美国严格的签证政策已严重影响到中美法律界的合作与交流。
美国法学院的中国生源在流失
美国金门大学法学院院长弗雷德里克·怀特先生(Mr.FredericWhite)向记者介绍,美国的签证制度,对于学生来说,主要有三个问题。第一,作为签证的申请人,要有一定的经济来源,能支持申请人在美国的学习;第二,看申请人学习的时间长短;第三,如果申请人想到美国学习,是不是打算在学成之后归国?有没有移民倾向?
这三点主要是针对F签证,即学生签证。弗雷德里克·怀特先生介绍说,签证制度主要变化发生于2000年和2001年初,在“9·11事件”之前。美国现行的签证制度较之以往有一个重大变化是,举证责任由申请人承担。原来美国一贯的签证政策的原则是,作为申请人去申请学生签证的时候,法律上的推定是你没有移民倾向。
但是在2000年左右,这个原则在实践中被修改了。在实际的操作中,举证责任实际上变成“有罪推定”,如果你申请学生签证,首先会推定你有移民倾向,举证责任由政府转移给了申请人。只有申请人证明自己没有移民倾向,他才能获得签证,实际上,这就增加了申请人的申请难度。
弗雷德里克·怀特先生介绍说,签证制度改变之前,中国留学生人数在美国是相对较高的,研究生段的留学生有5万到6万人。签证制度改变之后,这个人数呈现减少的趋势,因为签证实在是很难被批准。
由于申请赴美签证的难度加大,时间增长,很多中国学生选择去其他国家,主要是去加拿大和英国,造成美国学校生源流失。
虽然现在赴美学习法律的中国学生数量有回升的趋势,但趋势比较缓慢。以金门大学为例,2000年在录取研究生的时候,一个学期大概能录取12个左右的中国学生。“最近两三年,很多具备资格的法学院毕业生申请我们学校的研究生,有一次我们录取了20个学生,最后只有一个学生拿到了签证。”弗雷德里克·怀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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