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诊断为乙型肝炎带菌者,移民局一般也不会拒绝其申请,而是参照肺结核病的做法,在申请人签署定期进行的保证书后予以放行。
艾滋病检查一般是通过抽血化验进行的,留学一般不进行抽血化验HIV。
所有16岁以上的永久居民申请人必须做血液检查,以确定是否为艾滋病患者。16岁以下的收养子女或有输血历史者亦需进行体检。
审理程序
体检一般会在申请人所在国进行,并由移民局指定的医院负责检查。对大多数申请人而言,体检费时费钱,而且会对申请人及其家庭带来诸多不便。因此,移民局一般会在确认申请人首先符合其他的法律标准后,才要求体检。但在某些情况下,尤其是在境内递交的申请,申请人也可以在递交申请前体检。除非收到体检结果,移民官不可批准签证申请。在有些情况下,尽管申请人的身体状况不会对他人的健康和安全造成威胁,但如果治疗该疾病会对社区带来重大的经济负担或影响到澳洲人使用有关的医疗设备,则有关的移民申请仍然可能被拒绝。
有效签证申请
移民法日前已对有效签证申请的要求进行修改。据此修改结果,移民条例可以规定有效申请所必须满足的条件。举例而言,根据此规定,政府可以要求申请人在递交申请前必须持有某一特定的签证,否则,其所递交的申请无效。如果递交的申请无效,申请人自然也就无权要求上诉。
为使其递交的申请有效,申请人还必须满足其它的条件,如其必须申请某一特定的签证类别;填写合适申请表格;支付申请费用;在规定的地方递交申请等等。另外,境内申请者在下列情况下递交的申请也可能无效:以前曾递交过其它申请而该申请被拒绝;以前的签证被取消;难民申请;安全第三国;安全天堂签证;居留中心;所持有的签证类别不符合要求;签证条件中有"8503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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