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消息,法国内政部长萨科奇7月11日在马赛主张,法国应当筛选自己所需的移民,并希望藉此“深刻改革法国的移民政策”。
他宣布的移民政策的主要措施包括:一、筛选移民。成立一个法国移民接待能力及需求跨部评估委员会。委员会将于2006年3月公布评估结论。在领事馆设立筛选大学生“评分制”,根据年龄、文凭、职业经验和法语水平等多项标准,筛选法国希望接纳的人才。这个机制可以扩大到“有技术专长的就业年龄人口”。
二、家庭移民。加强打击假结婚现象。确定家庭团聚的住房和收入条件。在有多妻嫌疑和虐待妇女的情况下,拒绝签发居留证。
三、非法移民。向领事馆下达指令,如有“移民倾向”之嫌,可拒发签证。在“敏感领事馆”,要求签署返国声明。根据其侨民遵守这个声明承诺的情况,调整签发给一个国家的签证数量。身份合法化仅限于特殊的人道案例。从现在起到2007年在200个领事馆设立生物特征信息签证。目前只有8个领事馆有此机制。
四、驱逐出境。2005年的目标是驱逐2.3万非法移民(增50%)出境。把行政留置中心的接待能力增加到1600个床位,为此拨款7600万欧元。与德国、西班牙、英国和意大利联手组织集体遣返。在法国发放签证与有关国家发放领事馆通行证之间建立联系。领事馆通行证是驱逐出境必不可少的证件。
五、使行动“合理化”。成立一个集负责移民、避难、融入和国籍诸项事务为一体的统一中央管理机构。2006年初在领事馆与省府之间建立电脑联系,以打击非法移民,组织合法移民。向敏感领事馆派驻120名边境警察。设立统计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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