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的技术移民,无论发展好坏,有一个创痛是永远忘不了的,那就是“北美工作经验”。这个聘任条件,是每个移民融入加拿大社会面临的第一道关。本文试从社会管理、雇主意图和移民应怎样理解来解析这个条件。
从社会管理角度讲,雇主对“北美工作经验”的要求,形成一个巨大的社会黑洞。“北美工作经验”不是法律用语,也没有官方定义。表面上,是雇主要求应聘者有在北美工作过的经验,而这种理由不仅被加拿大社会各界所认可,甚至已经被移民群体默认了。加拿大每年二十几万新移民,真有北美工作经验的有多少,恐怕连移民部也说不清,因为移民申请中没有该项要求。“北美工作经验”这个含义模糊、解释权完全由雇主控制的条件,剥夺了众多没有“北美工作经验”的移民的工作权利,造成事实上对新移民的歧视,而加拿大联邦政府听任这种歧视的存在,是严重失职行为。笔者曾经在移民服务机构,向拿政府薪水的公共服务人员说:“我的家庭在申请技术移民过程中,加拿大政府没有告知我登陆后求职过程中会遇到对北美工作经验的要求。雇主对我和所有新移民的这一要求,构成严重的歧视。请你向移民部转达我的意见。”最终抗议石沉大海,我一个人的声音太渺小了。
从雇主的实际操作情况看,“北美工作经验”实在是一个弹性极大的标准。当职场人力资源充分时,雇主以这个理由要求应聘者提交这个填写那个,当人力资源紧张时,你就算是头回到北美,刚登陆第二天,你也可以开始工作。仅举我自己的例子,我在第一家中介,对方要求我填写两个supervisor。我刚登陆一个月,半个也没有!于是去第二家中介,直言是new comer,对方客客气气建议我去一个专为new comer服务的地方。去了才知道,原来是一家为失业者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可以教我写写简历什么的。一介书生,漂泊半生,我很清楚自己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眼下不过是找个labor,不想一比六的消费人民币而已,我学什么写简历,等我真闲着没事儿再学吧。以我对加拿大的了解,这么一个地广人稀的经济大国,不可能找不到一个五尺汉子卖苦力的地儿。
第三家中介,见我进屋就让我填了张家住何方电话多少老大贵姓的表,又让我考试,也不过是排列组合的数学填空,几道脑筋急转弯水平的文字题。这之后要求我出示了工卡,然后看都不看就把我的表和答题纸一卷,问我有这么个工作行不行,既然行明天早晨几点几分在几街几号等谁谁。完活儿了。北美工作经验?我会不会写英文字他都不知道!这三家中介,我都是在有备而为的情况下去的,目标也就是个生产线工人。等真上了生产线,更清楚这不过是个尽忠职守耐得性子就能干好的活儿。在labor工需要经验这一点上,我和雇主的严肃态度是一致的,区别只是雇主要求的是北美工作经验,而我认为应要求月球或者火星经验——这才符合加拿大的平等原则。玩笑归玩笑,没有北美工作经验而在加拿大找到专业工作的例子,每个朋友都能在身边举出来,关键还在于雇主缺不缺人。
“北美工作经验”在定义上和操作中有问题,还产生了不少荒唐的结果。打了一天 labor 工,就称“总算攒下个北美工作经验”;两个月内换了两家管理模式和产品完全相同的企业,宣称“有了两个北美工作经验”,这些都是笔者目睹的实例。新移民对北美工作经验的“实用型理解”,让这幕闹剧多少有了点喜剧味道。这哪儿是加拿大现代企业啊,这明明是六七十年代的中国生产队!
从移民自身的角度看,北美工作经验,可以广义的理解为“北美经验”。一位新移民,把孩子送去参加童子军,不几天童子军募捐,母亲以义工的身份陪孩子在街上站了一天。次日当笑话讲给一位给她做医学专业辅导的老师听,对方立即说:“把这个写进你的简历里,很重要!”细想起来,加拿大是一个信誉社会、道德社会,做过义工是一个人品行的很好佐证,对雇主很有说服力的。类似的“北美经验”,只有和这个社会进行接触,才能找到。对加拿大社会体系的理解,对加拿大文化环境的体会,对加拿大人思维方式的理解,都不是一朝一夕能实现的。有朋友称在加一年,才发现一年了解的东西还是很有限。从这个角度理解,在一个企业多呆几个月,多和几个同事处成熟人,获得的远比短期换几个岗位要强。雇主那种“两个supervisor”的要求没什么道理,执行时也会根据应聘者的多少调整,移民本身如何尽快熟悉周围的社会环境,却是真刀真枪的经验。积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文明,华人早已经修炼得水无常势兵无常形,适应能力绝对全球第一。动动脑袋,积累二两北美经验,还不是玩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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