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 昨天,读者赵先生告诉记者,他2003年初在某研究所研究生毕业后,出国工作,当时将户口注销。但是当他于同年9月回国后,却发现无法恢复户口,导致现在影响就业问题。
赵先生告诉记者,他曾在某研究所就读研究生,并由该所办理北京市学生户口。2003年初毕业后,他在该所注销户口出国工作。同年9月回国后,他找到该所恢复户口。可该所有关负责人说,由于他已经不是该所的学生,不能作为应届毕业生恢复户口和办理派遣证。应先找到工作,再由接收单位解决户口问题。
可是,赵先生先后找到的几个工作单位都因为他没有户口而无法接收。为此,赵先生又找到了研究所,并与有关负责人一起到相关部门办理了户口注销证明。之后,赵先生带着证明到某单位求职。可该单位依旧表示,仅有户口注销证明是不够的,应先到户口注销地恢复户口。而为赵先生注销户口的研究所表示,此事已与他们无关,问题应由赵先生的接收单位解决。
就此问题,记者询问了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这件事应由双方协调解决,如实在无法解决,只能向上级单位反映。
目前,赵先生因没有户口,一年多来,只能以临时人员身份工作。据他讲,还有一些人和他有相似的经历,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此事并最终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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