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若需联系国内工作单位,有以下途径:
查阅留学人才技术信息互联网
1、按照网上所发布的“海外留学人才信息项目表”内容填好后,邮寄或以E-mail方式发给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即可加入“留学人才、技术、项目供需信息网络系统”,并得到国内有关单位的人才需求信息和办理回国工作派遣、落户手续。
2、办理派遣、落户手续需出具以下材料:
(1)本人护照;
(2)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国外学位证书或进修一年以上的证明(凡进修者需出示国内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4)国内用人单位的接收函;
(5)出国前系在职人员,需出具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的公函或已离职的公函;
(6)如跨省、市调整的需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出具在原地已注销户口的证明;
(7)随迁的博士配偶除上述材料外,还需出示配偶关系证明;
(8)随迁子女需出示子女关系证明,如系出国探亲子女需出示原地注销户口证明;
(9)填妥“海外留学人才信息项表。
与国内有关留学服务中心联系:
中国留学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邮编:100083,电话:202714,传真:2027147
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上海分中心、上海市回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地址:上海淮海中路1412弄13号甲,邮编:200031,电话:4717603
中国青岛市留学回国人员服务中心
地址:青岛市闽江路7号,邮编:266071,电话:5912070,传真:5917081
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江苏分中心、江苏省回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江苏省人才市场国际人才流动服务部
地址:江苏南京新模范马路92号,邮编:210003,电话:344072、344101
中国烟台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
地址:烟台市毓璜顶西路15号,电话:242393、242245
海南省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省政府办公大楼617室,邮编:570004,电话:5342291、5338331
直接与你感兴趣的企事业单位或所在省市的人事部门联系,待国内单位接收和本人回国后,由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为其办理派遣及落户等手续。向使馆教育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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