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是京郊某县职业高中饭店服务与管理专业的学生,2001年在学校上了高职预备班,准备参加2002年的高考。2003年5月,就在我已报名高考填了志愿以后,校长汪××到高职班上来说出国一事。
校长介绍说:交8万元到英国某学院学习9个月时间,前3个月在校学习,后6个月学校安排实习,毕业后发该校的毕业证书,国内承认大专学历。
班上的同学都是农民子女,担心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钱。校长说,学校可以联系信用社贷款,出去后在实习当中根据个人的能力至少能挣回一半的学费。
校长又向我们介绍了某中介的英籍华人赵某某,赵除了介绍他们公司的情况外,在回答学生家长的提问时还表示,公司负责学生回国后的工作推荐,并且由英国中介推荐到中英合资企业工作,工资在3000元以上。
最后,我和班上共有9名同学决定去英国学习,在学校签了一份英文的出国留学协议,没有中文协议,所有签协议的学生家长都不认识英文。临走时,他们又说8万元不够,每个学生只得又向学校借了1万元钱,并将档案留在学校作“抵押”。
我们是2002年10月走的,2003年6月初回到国内。尽管留学协议和签证的时间都是9个月,而我们实际上在国外仅8个月时间。英国的那所学校为我们发了毕业证书,由于回国求职中用人单位对证书提出怀疑,我们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处咨询后才知道,这个学历国内不予以承认。
我们找到学校,校长汪××说,英籍华人赵某某已经找不到了,不能给我们介绍工作。后来学校倒是给我推荐了中餐厅服务员的工作,月薪900元,与当初的承诺的3000元是多么大的差距,这样的收入如何能还清出国的贷款!而且因为借学校的钱没有还,学校将档案和职高毕业证书“扣”下不给我们。
现在的情况是,加上其他费用,我们9位同学每人花了12万元出国“留学”,拿到的是一张国内不承认的“洋文凭”,已有的国内职高毕业证却拿不到手。回国已有一年半了,家里债台高筑,我们却无法求职,我们让这样的“出国留学”害苦了!
“在校3个月,实习6个月”,明眼人一看就清楚,这不是留学,这是变相的劳务输出。以“实习”为名,利用职高生在国内已有的培训和素质,廉价地到国外去服务,中间人从中牟取高额回报,这样的案例已有过很多,十分典型。
在这个案例中,最让人痛心的还不是学生受骗本身,而是学校在当中很不光彩地扮演了“掮客”的角色。据了解,校方在自己的学校内进行带有商业性质的各类活动早就被教育主管部门三令五申、明令禁止,而这所职业学校由校长出面“做工作”,确实起到很大的鼓动作用,致使学生出于对校方的信任而做出“留学”的决定。
这个案例中,有很多地方是经不住推敲的。因此,学生和家长在听到诱人的宣传和承诺时,一定要先问个为什么。
首先要问的是:9个月的学习可以拿到什么样的文凭?
在我国,没有哪一个层次的学历教育是可以在9个月之内完成的,完全可以以此来推断国外的教育。更何况其中的培训只有3个月,多数时间是在“实习”。很明显,这只是某种技能的短期培训,发的是培训的结业证书,与我们通常所说的学历教育文凭是两回事儿,这样的证书当然无法被国内承认。
接下来要问的是:中介公司何以践行学生回国后的就业承诺?
留学中介公司,顾名思义它只负有帮助介绍学生到国外留学的某种职责,至于学生回国后的就业安排,本不在他们的经营范围之内,又无任何文字的协议,仅凭着上下嘴唇“碰”出来的承诺,怎么能作为学生留学与否的依据呢?学生和家长切记,与中介的所有联系必须做到“立字为据”,以合同为准,其它说的都不算数。
还要问的是:为什么只有英文合同而没有中文合同?
如果你是和中国的中介签的合同,理所当然应该是中文的合同,而且在签署合同时双方应对合同内容确认并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学生和家长只看到一份英文合同,还不认识上面写的是什么,怎么能在上面签字呢?用老百姓的话讲:这是人家把你卖了都不知道还帮着人家数钱呢。
最后,还是要提醒消费者,出国留学毕竟是高消费的事情,对学生的学习能力特别是语言要求比较高,学生和家长要从自己的实际出发来做考虑,不要被一些人的夸大宣传所动,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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