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社会福利署的数字显示,放宽18岁以下香港居民获豁免任何须先在港居住的规定后,居港不足一年的18岁以下综援受助人人数大幅飙升,由03年的731人,增加至去年的2766人,占在同年新来港18岁以下人士的21.7%,增幅达278%。
政府去年收紧申领综援的政策,规定在04年1月1日或之后来港的成年人,需至少在港住满7年才合资格申请综援,但18岁以下的儿童就可获豁免。
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昨日讨论有关检讨综援政策,署长邓国威表示,新规定在去年1月1日生效后,截至今年2月底的14个月内,社署收到的综援申请中共有1582宗涉及申请人是在去年1月1日或之后获准在港定居而年满18岁的人士,当中近200宗获得酌情批准,17宗不获接纳,1230宗被申请人撤回,另有137宗在处理中。
他说,在04至05年度的首11个月内,用于18岁以下和18岁或以上新来港人士的综援开支分别为9亿4000万元和9亿9000万元。本年度用于新来港人士的综援开支预计为21亿2000万元,较上年度增加2%,其中用于18岁以下和18岁或以上人士的开支将分别为10亿3000万元和10亿8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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