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美国国务院2月10日宣布了美国驻外使领馆多种签证服务新的收费标准。新标准从今日(7日)起正式生效。
据报道,在新的收费标准生效之际,美国国务院和美国驻外使领馆提供的某些服务的收费出现变动。根据法律与有关规定,美国务院须通过向服务对象收取费用,以弥补大部分签证服务实际成本。独立承包机构在国务院的监督下对服务成本进行调研后,国务院定期调整签证服务收费,以执行有关规定。
据了解,《2005年综合拨款法案》还授权,在H-1B和L-1签证主申请人提交申请或更换雇主之时须向申请者收取“作假行为防范与识别费”。由于这些费用将由国土安全部负责征收,所以未包括在签证服务收费新标准中。
据悉,上次对收费标准作出重大调整是在2002年。调整后的签证服务收费标准包括根据《2005年综合拨款法案》授权增收的手续费。
据美国方面介绍,弥补签证服务的实际成本,是维持与改善高质量顾客服务的关键,也有助于使用先进的信息技术,促进领事职能在边防安全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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