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关注移民权益的服务团体代表恐怕,911恐布袭击后,加拿大移民部会更改或滥用非本地出生公民的褫夺公民权条款,制造一些公民权二级制的政策,以反恐或其他藉口来随便褫夺一些政府不喜欢的非本地出生的公民身份,随便递解出境。
国会公民及移民常务委员会于今明两天在多伦多举行公听会,以并无拟定范围形式广泛听取各少数族裔服务团体有关移民及公民法的意见。本地多个团体昨日召开记者会向公众宣布他们呈交给委员会的意见。菲洲裔加人法律援助处署理总裁曾怡玲在会中提出上述忧虑。
非本地出生公民无保障
曾怡玲又称,目前《移民法》规定本地出生的公民如果涉及恐布或其他严重罪行,当局只可以按照刑法控告他们,但对一些非本地出生的公民就可以种种藉口褫夺其公民资格,然后将他递解出境。因而创造出一种二等公民权的情况。
曾怡玲表示,如果有人用不实的资料来骗取公民权,移民部当然要褫夺其已经获得的公民资格,但自911恐布袭击之后,移民部曾递夺一些难民的应有权利,立刻地将他们递解出境。
因此她害怕这是移民部的试金石,进一步针对非加国出生的公民。所以她要藉这次公听会提醒当局要保障非加国出生公民的权益。
审批时间长达10年
大多市华人及东南亚法律援助处代表吴瑶瑶则批评目前《移民法》中的家庭团聚条款,使到华裔及东南亚裔加人申请其家庭成员(特别是父母)需要十分长的时间,有些个案长达10年。主要是加国政府是着重独立移民,所以很多资源都放在这方面。并且在家庭团聚的资源分配亦十分不公平,例如在大部份资源放在欧洲国家中,而在特别多人申请的亚洲地区,则只放很少的资源,做成大量申请个案屯积。
所以他们将要求增加资源,并平均在世界各地分配,尽快清理目前大量堆积的申请个案。
吴瑶瑶又称,家庭团聚这个定义是十分狭窄的,有很多家庭成员(如兄弟姊妹或叔伯等)都不包括在内,但华裔及一些亚裔对家庭的概念是十分广泛,所以她们要求当局要将家庭团聚的定义增广。至于其他问题还有,海外移民官审查真正结婚和关系问题,根据目前《移民法》各外国驻地移民官在审批申请配偶家庭团聚的个案时,可以主观地决定其婚姻是否真实。同时申请领养子女时,对华裔和亚裔从其家庭系统中领养子女的习惯充满歧视及不公平。
港加联总裁冯玉兰表示,政府长期忽视新移民的国际经验和专业资格是造成一些技术移民无法在加国学以致用的原因。所以她建议移民及公民部成立一个统筹处来厘定海外专业资格,使一些在申请移民前就获得加国的专业牌照。另一方面移民及公民部应增加拨款来资助职业英语训练和工作搭桥语言训练等课程,并取消各省府承担50%经费的模式,使到更多的移民服务团体可以提供上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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