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城西的林先生忙着给远在澳大利亚读书的女儿林芳(化名)汇去了3500澳元(相当于人民币两万多元)———这可不是什么生活费,而是女儿缴纳当地法院的一笔罚金。林先生至今还在纳闷:向来是乖乖女的小芳,怎么会触犯法律了呢?而且地点还在澳大利亚!
事情的由来得从一年前说起。去年11月,小芳前往澳大利亚攻读硕士学位。在澳大利亚柏斯机场办理入关手续时,她领到一张物品申报单,当时,出关心切的小芳没仔细看清楚申报单的内容,就在“没有申报物品”一栏上签上了自己的大名。到了海关查验处,工作人员例行公事检查小芳的行李箱,发现里面有三只真空包装的鸡蛋、若干根火腿肠和半斤牛肉干。小芳没想到的是,这些原本是她在飞赴澳大利亚前临时准备的小食物,成为工作人员隆重查看的目标,不仅被没收还被频频拍照。最后,人高马大的工作人员“抛”给小芳一句这辈子头回听到的话:“你涉嫌违反澳大利亚法律,请等待法院的传票。”
一年后,也就是在今年的11月28日,早已被小芳淡忘的那张法院传票还是不依不饶地送了过来。在学校老师的陪同下,小芳找到了律师。律师给小芳分析:因为她携带了澳大利亚限制带入的食物,并且在阅读申报单后没有向海关申报,属于知法犯法。
于是,小芳今生又是第一次步入了只有在电影里才见得到的法庭。在法庭上,她态度诚恳地承认一切是自己的疏忽造成,并恳请能从轻发落。按照澳大利亚法律,小芳的行为最高可罚1.1万澳元或监禁2-3年。考虑到小芳年纪小、英语又属第二语言、尚无工作能力等因素,法庭宣判处以3500澳元的罚金。
相关提醒 申报单一定要仔细看认真填千万别带违禁物品
针对小芳的“冤”事,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相关人员认为,其实许多国家都是明令禁止将水果、食品、宠物等带入本国的。而在澳大利亚尤为突出。因为澳洲与大陆分隔,一旦将其他地区的病菌、虫害通过水果、食物等带入澳大利亚,由于缺乏自然的天敌,新病菌、虫害都会对这个岛国造成极大的危害。因此,他建议出国的游客和留学生,事先要了解当地的法律,尽量不要携带当地禁止或限制的物品。如果非带不可,那就一定要详尽阅读入关的物资申报单,并如实、详细填写。如此一来,最糟的情况也只是被没收或加收关税而已。
即使不挨罚签证记录也会留污点
“可以说,澳大利亚法庭对小芳的判罚并不轻。尽管小芳有许多委屈,但这是法庭对漠视诚信的一种惩处。”我市一些律师对这一事件持这样的看法。
携带少量禁止、限制的物资入境本无大碍,但是由于小芳在阅读了申报单内容之后,没有及时申报所携带食物,这就自然会被认定有欺诈之嫌,当地法庭也认为,这是对诚信的漠视,必将受到处罚。
因此,也要提醒出境的游客和商务旅客,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去“挑战”诚信。因为,即使你们可能不会像小芳一样,收到当地法院传票,但在你们的签证记录中已经留下了不诚信的纪录,再想出境也就有点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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