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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归”就业可获人事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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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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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归”人员将可获得国家人事部的就业推荐。据了解,人事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不久将首次正式开通面向海外留学人员的专门服务。 据大公报报道,需要推荐工作的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千字以内个人简介、最后毕业院校(国外)概况及已通过认证的学历证书;欲回国创业者需提供个人简介、创业项目情况及回国创业的方向,包括创业时间、地点、合作方式等。 有关人士表示,中国的“海归”工作政策体系正逐步完善,留学回国人员已经成为推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目前中国在鼓励支持海归派回国创业发展方面推出了诸多措施。 一是出台了《鼓励高层次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意见》和《鼓励留学人员为国服务的意见》,对“海归”回国的科研、任职、工资及生活等给予优惠政策。 第二,人事部制定了《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办法和留学回国人员资助办法》,增设了吸引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专项经费。此外,国家将研究设立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基金,进一步加大对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资助力度。第三,各级人事部门逐渐形成了包括各地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留学人员创业园、留学人员工作站、留学人员联谊会等在内的较为全面的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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