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吴大勇记者杜成实习生熊丽)目前正值海归人员回国就业、创业发展的黄金时期,省人事厅昨日召开新闻通气会,详细通报了广大“海归”所关心的一系列热点问题。
据省人事厅留学回国人员服务中心副主任陈安民介绍,回国的留学人员在与用人单位达成用人协议后,应由用人单位直接或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报政府人事部门办理接收手续。海外留学人员通过政府人事部门办理接收手续有以下好处:一是可享受国家对全民所有制干部的相关政策待遇和对海外人员的各项优惠政策;二是可使工龄、工资、编制、户口等切身利益得到较好的解决;三是可使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得以理清和妥善管理。
陈安民说,无论出国前是否有身份和工龄,海归人员在外攻读硕士、博士的“规定学制”时间,都应计算在连续工龄内。其全民所有制干部身份或海外留学人员身份确定后,无论在何种所有制性质单位和何种用人方式的单位工作,其工作时间都应计算在连续工龄内。读者可拨打服务热线028-86741860、86761312咨询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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