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家庭出身”进行学生排名
耶鲁有按照社会地位而不是学业成绩给一个班的学生排名的做法。那些排名在班级最前面的学生有“身居要职”的父辈。偶尔的,高等法院法官和其他有名望公民的儿子也可以排名靠前。接下来就是牧师和校友(按照毕业时间排序)的儿子,然后依次为农民、商人、水手和工匠的儿子。据说有一年,一位鞋匠的儿子排在了前面,因为他说自己的父亲“坐在法官席上”(英文中也有“坐在长椅上”的含义,此处双关)。这种最初的排名甚至在学生抵达学校前就已经分配好了,在整个大学阶段,这个排名将决定大部分学生的地位:他们在课堂、教堂、公共食堂和毕业典礼上的座位,以及他们在毕业成绩表和毕业生目录中的排名。
这种排名办法令人吃惊之处并在于它强调了一种等级制度式的社会划分方式,而在于这种排名几乎始终保持一成不变。对于那些行为不当的学生,校方威胁要“降级”,即降低排名,因为不当的行为表明学生已经玷污了最初决定其排名的家族的名誉。1752年,一位大三学生从排名第六被贬至第九的位置,理由是他攻击了一名大四学生。如果他袭击的是一名大一新生,他的排名可能不会下降得这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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