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给新生的“下马威”
常见的一幕是二年级学生大声嚷嚷着闯入新生的寝室取乐(“新来的家伙,让我们进来,如果不想死的话!”)。二年级学生经常把灯光调暗,指示新生坐或站在桌子上,然后命令其背诵欧几里德定律、唱歌、跳舞、从后往前背诵字母表或做一次演说。正如莱曼柏格在他1871年的匿名作品《耶鲁的四年》中写道,“除非其(指新生)服从这些要求,否则这些访客会用大棒(手杖)‘刺激’他们,或者,如果某位新生很倔强,拒绝做任何事,甚至试图反抗,他们会用毯子蒙着他的头,然后点燃烟草并从毯子底部往上吹,直到呛得他要窒息或开始呕吐。 这是种彻底的‘烟熏法’。”其他一些时候,二年级的学生也许每年会从骚扰名单中挑出某位新生,用其他手段戏弄他,包括驱车到两英里外的东洛克地区。那是横跨纽黑文和哈姆登小镇之间的一片悬崖区,适合徒步旅行。然后在那儿把他的头发剃掉,给他的脸颊上做上数字记号标明他的班级,做记号使用的化学物质,几天之内是会消退的;或者他们会剥掉他的衣服,给他身上涂上油漆、泼冷水,或者搞一些说不出来的名堂。他们最终离开时,他已经衣不蔽体,口里也许塞着了块破布,双手被反绑在背后,一个人找路回城里;他们也可能把他这么狼狈不堪地扔在公墓的围墙内,他在那儿要一直待到第二天早上开门。
必须承认,那些虐待新生的家伙并不能被视为普通的欺凌弱小者、盗贼或掠夺者,因为他们并不是那种人。在正常的环境下,他们都是些正直、可敬的人,待人彬彬有礼,能够为他人考虑,尊重自己;他们的普通同学不会把他们当作罪犯,也不讨厌他们……也许最好的解释是:学院强大的“传统”所带来的压力诱使一个人暂时地失去了自己的理智,而失去理智使弱小者变得邪恶,使和善的人冷酷无情。
当哈佛于1794年废除了修理新生的做法后,耶鲁的一个委员会也建议废除这种行为。对此很多教师(他们中的许多人都经受过这种仪式般的修理考验)感到极为愤怒。1800年,校方做出决定,“我们仍然认为,检查低年级,尤其是一年级新生的行为举止和处世习惯,这依然是高年级学生固有的责任;同样,不仅为学校管理部门,而且在一英里的范围内为住校研究生合理地跑腿,也是低年级学生不可推卸的义务。”一名教授和三名辅导教师还特别提出抗议,声称这些新生“出生于粗鄙的城镇和家庭,举止粗鲁,”认为只有通过这种修理的过程才能达到驯化他们的目的,缺乏了这一经历,新生们会目中无人,从而“使高年级学生经常受其卑劣粗俗的行为举止所影响……损害高年级学生的男人气概和尊严,使他们也染上同样的粗鄙习惯,使学院降格到一所普通学校的地步。”校方想出了折衷的做法,将“修理权”局限于三、四年级学生,这样一来,那些大二的学生本来高兴地盼望着有一天自己可以像别人对待自己一样折磨低年级学生,现在他们就没法在创伤还未愈合的时候报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