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欧盟大学生公共财政资助报告的分析
欧洲国家每年对大学生的财政资助经费为120亿欧元,约占其高等教育支出的20%。在欧盟成员国以及冰岛、列支敦士登和挪威等国中,超过30%的学生获得助学金,而只有12%的学生贷款上学。以上数据反映出,在大多数欧洲国家中,关于个人对高等教育的追求是否要通过缴纳学费达成,而学业贷款是否应代替助学金的辩论日趋激烈。对此所持的观点反映了各国对高等教育的社会目标(个人利益还是集体利益)和高等教育的公平性(特别是自由入学原则)的认识不一。
为了推动辩论的深入,在欧洲教育信息网(EURYDICE)的具体操作下,欧盟委员会发表了关于对大学生的公共财政资助的研究报告。这一报告通过扩展统计范围,比较了各国的运作体制(财政资助的主体、资助标准、与之相关的大学生数量等),并将其放在各国的文化和历史背景中进行了分析。一些有意义的比较结果如下:
1.大学生人口的比率
在读大学生数占总人口的比率平均3%。一些国家,如西班牙、芬兰达到4%,另一些国家如瑞典、英国,全日制大学生占人口的比率则为2%。
2.大学生的年龄
在比利时、希腊及爱尔兰,大学生的年龄主要集中在18~23岁;在丹麦、德国、奥地利和芬兰,大学生的年龄则介于20~30岁之间。这种多样化的年龄分布影响到财政预算的实施和公共机构对大学生及其父母的资助形式。
3.免费入学
实际上,有一半的国家,大学是由国家资助的,学生不负担高等教育的成本,因此入学是免费的。相反,在南欧国家以及比利时、法国、爱尔兰、荷兰、英国和冰岛,学生要交注册费和(或)学费。学生交费的数额随国家、学校和课程而不同。比如,在法国公立大学中,学生每年交费至少100欧元左右;而荷兰和英国则超过1100欧元。这些国家的相同之处是学生获得的资助多少(通过减免学费或获得奖学金)取决于其父母的收入。
4.资助的内容和形式
在北欧国家,年轻人倾向于在经济上独立于父母,因此资助以奖学金和贷款的形式只提供给学生。在冰岛,只给学生提供贷款。其他国家则为学生或为其父母(或同时为两者)提供现金资助。为学生进一步提供的资助是以社会福利的形式实现的,如交通、住宿和食堂补贴等。在一半被研究的国家中,学生是依靠父母的,由其父母获得政府津贴和免税。免税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税收信贷、税收津贴(与工资成定比例)或在实际消费时的税收减免。
5.资助范围
一些国家主要资助数量不多的学生(根据其父母的收入),另一些国家则对大多数学生提供资助。平均资助学生的范围从3%(如希腊、意大利)到90%(如丹麦、英国)不等。
研究报告的第一卷还对教育财政资助的理论和思想作了阐述,其主要议题有:
1.免费学习
研究认为,当现代教育体系建立起来之后,学费不应成为学生的负担,免费学习应得到支持。但是在20世纪七十年代,注册费和学费被广泛实行,并且目前在有些国家(如意大利和葡萄牙)还有增长的趋势。
2.学生的经济独立
在最近30年中,学生的经济独立已成为一个显著的特征;但是,强调家庭对学生负责的思想依然得到很多人的支持。只有北欧国家倾向于年轻人的经济独立:在冰岛,这种观念被普遍接受;在荷兰,通过取消对家庭的资助,转向对所有人提供资助。新的资助体系的建立,使年轻人在家庭中的经济独立得到了部分保护,但家庭对学生的责任的观念依然很牢固。
3.学业要求
在这些国家中有一种共同趋势:更加有效的资助体制取决于对学生的学业要求。在那些以学业进步作为继续提供资助的国家(如西班牙、葡萄牙),现在正在为提供长期资助采取措施。实践证明,提供资助越大方(包括为多数学生),资助数额与学业成就之间的关系就表现得越明显。
4.学业贷款
实施贷款是一项艰难的事业,因为对学生的帮助传统上是以提供助学金的形式进行的。许多尝试提供贷款的努力几乎没有成果,甚至半途而废。或者是由于贷款只限于很少的学生,或者由于银行以学生没有足够的担保能力而不愿提供贷款。只有在英国,在学生的独立性和经济责任感提高的情况下,此项措施取得了成功。通常,即使在那些早已实施学业贷款的国家,大学生往往不愿贷款而宁愿打工,更为重要的是,偿还贷款的要求(还款利率、还款期限、与收入相关的还款体系的建立等等)取决于学生贷款的多少。有些贷款数量很大,甚至超出了学生毕业后的偿还能力,对学生和银行来说,就是不良贷款。不良贷款的出现和为了能偿还贷款而改变偿还条件,都意味着实施贷款的目标没有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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