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比利时布鲁塞尔自由大学(VUB)博士生项目遴选通知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比利时布鲁塞尔自由大学(VUB)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在2006-2009年间每年从我国有关高校和研究机构选派10名优秀人员赴VUB攻读博士学位。
一、可供申请的专业
分子生物学和生物技术、基因与细胞治疗法(糖尿病研究、血液学和肿瘤学、生殖医学)、应用计算机科学(电信协议工程、多媒体技术、计算机图像技术、图像音像压缩技术)、医学图像技术。各专业详细介绍和具体要求请申请人登陆以下网址查询:http://www.vub.ac.be/csc。
二、申请人条件
推荐人选应德才兼备,具有按期回国服务的强烈责任心和使命感;具备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英语水平符合VUB博士生入学的要求。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须在2006年2月10日前按照VUB博士生申请程序自行向VUB提出入学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具体程序请登陆VUB网址:http://www.vub.ac.be/csc进行查询。
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向VUB提交申请材料:
Filip Callewaert(Mr)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 Mobility
Vrije Universiteit Brussel
Pleinlaan 2 - M007
1050 Brussel
Tel. 0032 2 629 12 79
Fax. 0032 2 629 15 01
(二)申请人请同时在2006年2月10日前向留学基金委提供外方申请材料复印件一套并登陆“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请打印申请表,经本人签字后寄送至留学基金委项目部。单位推荐意见表须由单位负责人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系统”登陆地址:http://apply.csc.edu.cn)
四、申请、评审与录取派出
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在国家留学网上公布的遴选通知,于本项目截至日期内分别向布鲁塞尔自由大学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交申请材料。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交纳报名评审费500元人民币。请汇至如下地址:并将回执单传真至留学基金委项目部(传真号码:010-66410637)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户 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帐 号:0102049509026401697
(请务必注明“布鲁塞尔自由大学项目”和申请人姓名)
本项目实行差额录取,正式录取的留学人员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派办法的规定,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理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交纳国际交流服务费及其它有关手续。留学人员在规定的留学期间国内有关待遇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有关规定办理。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该项目申请人员一经录取,其同时申请的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资格自动取消;如本人选择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则本项目奖学金资格自动取消。
五、项目流程时间表
2月10日该项目申请截止。4月中旬VUB将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并将初步评审结果递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4月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审核拟录取名单,经合作双方确认后,申请人将最终获得本项目奖学金。 9月初被录取人员派出六、留学期限及费用安排
经批准录取的留学人员将于2006年9月派出,留学期限为4年,留学身份为博士研究生。VUB将免除留学人员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费、保险费、住房费并提供留学人员在比学习期间第四年的生活费。国家留学基金承担的费用包括一次性往返经济舱国际机票及留学人员在比学习期间前三年的生活费。生活费的发放将按中国政府制定的奖学金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