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报考2003年4月26日广州或深圳IELTS考试的考生可作如下选择:
1、免费转考:
考生可参加2003年5月17日至9月6日同一考试中心的任何一场IELTS考试。转考申请必须在下列转考截止日期之前提出(额满即止)。同时必须在考生选定的考试日期的1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申请转考的考生需将亲笔填写的转考申请表和原考试确认信在转考截止日期前交给考试中心。
考生可到考试中心领取转考申请表,也可以在下列网址下载转考申请表:
英国总领事馆文教处:www.britishcouncil.org.cn www.educationuk.org.cn 广州IELTS 考试中心:www.gzielts.com 深圳IELTS 考试中心:www.szielts.com
转考申请截止日期(额满即止):
考试日 考试中心 转考截止日期 17/05/03 广州 29/04/03 24/05/03 广州,深圳 09/05/03 14/06/03 广州,深圳 18/05/03 21/06/03 广州 18/05/03 28/06/03 广州,深圳 18/05/03 12/07/03 广州,深圳 18/05/03 19/07/03 广州 18/05/03 26/07/03 广州,深圳 18/05/03 09/08/03 广州,深圳 18/05/03 16/08/03 广州 18/05/03 23/08/03 广州,深圳 18/05/03 06/09/03 广州,深圳 18/05/03
2、退考(全额退款)
退考申请必须在2003年5月18日之前提出。申请退考的考生需将亲笔填写的 退考申请表和原收据在截止日期前交给相关考试中心。考试中心将把人民币1250元的考试费用全额退还给考生。
考生可到考试中心领取退考申请表,也可以在下列网址下载退考申请表:
英国总领事馆文教处: www.britishcouncil.org.cn www.educationuk.org.cn
所有退款将在2003年6月18日之前退回给考生。
查询2003年4月26日IELTS考试取消的最新信息,请您直接拨打IELTS咨询热线 (020)3419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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