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五一场滂沱大雨,导致大多伦多区不少街道水深及膝,交通瘫痪,更有一些道路被雨水冲毁,急待修复。其实水患问题自多伦多开埠以来便一直存在,只是当局的渠务工作做得好,才减少了水淹的机会。
多伦多下城位于低洼地区,建市初期,每逢大雨,市区水洼处处可见,道路泥泞满布。有这么一个笑话,说某人看见央街(Yonge Street)路中心有一顶帽子,连忙跑上前去将帽子捡起来,谁料帽子下面是一个人头,而那人正站在一个水洼之中。
原名York“约克”的多伦多,其得名除了怀念英国的Yorkshire County“约克郡”外,还表示希望建立一个比美国New York“纽约”或“新约克”还繁荣的城市。可是二百多年来,“约克”不但占不到丝毫上风,连名字也要放弃。
“约 克”因为建市初期泥泞处处而赢得“泥泞约克”Muddy York的绰号,“约克人”听了,心里满不是味儿。最令“约克人”伤心的,是祖家的英国人总没法弄清楚“约克”在那里,经常误将“约克”当作“纽约”。更 有人叫“约克”为“小约克”Little York,以资识别。这些带贬义的名称令“约克”不得不易名,而“约克”和“纽约”在名字上的关系也从此告终。 然而,多伦多人还是爱跟“纽约”作一比较,尤其是在市容和治安方面。每当“纽约”传媒揭露多市的疮疤,多伦多人便会气愤难平。三年前,《纽约时报》报道多市的无家可归者、乞丐和擦车童问题后,多市政府马上将市区一个露宿者聚居的黑点迁拆,整顿市容。
近月的“周末枪击事件”又令多伦多市政府大伤脑筋,深恐美国游客因此裹足,不来多市游览,于是毅然宣布增聘150名警员,希望挽回Toronto the Good“美好的多伦多”这个声誉。当市政府作出有关宣布时,适值英、美等国的黑人警察代表云集多伦多举行会议,未知这是巧合还是故意在这个时候宣布,以 壮声势。
所谓Toronto the Good原是反话,本意是Toronto the Bad“不好的多伦多”。昔日的多伦多实施《主日法》Lord's Day Act,每逢星期天,除了教堂活动之外,一切文娱、体育和商业活动都在禁止之列。更有人建议禁止街车在星期天行驶,只是不获支持才作罢。那时期,食肆、酒 吧、戏院、游乐场等都必须在星期天休业,报纸在星期天也不出版,连在公园踢球也违法。
由于星期天的市面一片死寂,市民除了上教堂,无所事事,整天呆坐家中。敢怒而不敢言的市民遂称多伦多为Toronto the Good,用作自嘲。这些严格规定一直到1960年代初期才逐渐取消,而到今天,多伦多才可以称得上是Toronto the 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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