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项统计报告显示,纽约三口之家需要大约5万元年收入才能勉强维持生活,大大高于联邦贫困线。根据联邦贫困标准,三口之家年收入如果达到15670元,无论在美国大陆哪里生活都不算贫困,然而在纽约市,这样的收入大概只能支付房租而已。
纽约市United Way和妇女教育和职业中心(Women''s Center for Education and Career Advancement)11日公布了这份题为“2004年纽约市自足标准”(2004 Self Sufficiency Standard for the City of New York)的报告。
报告指出,按照联邦贫困标准,年收入15670元的三口之家,即相当于每月收入1300元,在纽约只能勉强支付一个两居室公寓的月租金,此外无法支付其他费用,如日托、医疗、食物、税收和家庭基本必需品。
根据该报告,一个成年人和一个学龄前小孩及一个正在读书的小孩组成的三口之家,一年至少需要赚48995元才能在经济上自足。随着纽约逐渐提高时薪,低收入者将从中受益,但是靠最低工资(2007年14872元)收入仍然很难达到经济自足。
纽约市不同区域的经济自足标准不同,曼哈顿南部,即东边110街以南和西边96街以南,三口之家年收入需要达到77957元才能做到自足,曼哈顿北部48995元,皇后区54961元,布碌仑51567元,布朗士49874元,史坦顿岛53874元。
自足标准包括了居住、托儿所、食物、交通、医疗、杂费(衣服、鞋子、家居用品、电话等)和联邦、州和地方税收等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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