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只有一次,生活方式可以选择和改变多次。能够自由选择生存形态的人是骄傲的人。
地道而绝对的巴黎人似乎总是比我们洒脱很多,我总是会怀着羡慕的眼光看他们。
眼前这个绝对的巴黎人说着标准的略微打着卷儿又向上挑着的法语,大大的鼻子,贴着头皮卷得比舌头更厉害的金发,皮肤已经不那么白皙了。也许是因为到处流浪,但却很符合巴黎富人的标准--因渡假而被阳光亲吻成了古铜色。
他每天背着一个硕大无比的背包,里面塞满了他做街头表演时的道具。因为我的一个朋友在蓬皮杜中心的广场上给游客画头像,我又常去那里看书,所以我和他,以及其他街头画家便成了朋友。多数情况下,他都很快乐,到处叫嚷着:"我是中国人,我不是法国人!你才是老外!“阿媚!”共和!“王菲!”
我没有问过他的法文名字,只知道他中文叫“钟”。他是英语专业硕士,在台北五年了,曾经有过一个中国妻子和一个4岁的美丽的小女儿。可现在离了婚。只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和对女儿无比的思念。但他热爱台北,仿佛那才是生他养他的地方。他在台北时报做记者,有空的时候在学校教小孩子英文。
假期,“钟”便带着他的行头满世界游荡,靠演街头即兴幽默小品生活。他的节目都很短,有一些固定保留的,比如,他会突然放起宗教音乐,然后拿起一个十字架,飞快地跑到一群游客的前面低头领路;他会亲热的在一对儿情侣之间张开双臂抱着他们,然后把男的一脚蹬开;巴黎的鸽子是不怕人的,于是也成了他的道具,他会拿着一个遥控器,跟在鸽子后面扭扭的走着,仿佛它是自己的一个玩具;但我最喜欢的,还是他向各位观众介绍巴黎:在一把撑开的黑伞顶部的尖儿上倒扣一瓶水,让水顺着伞边流下,如下雨一般,他战战兢兢的蜷缩在伞下,可怜兮兮的四处张望着,然后告诉大家--欢迎您来巴黎! 每次我去蓬皮杜看书,总要先在外面的广场上给他捧捧场,替他看看行头,他对我们很信任,放心的把他装钱的口袋扔在我这里。我看了他不知多少场演出,他却没有收过我一分钱。
用他的话说:我们,是朋友!然而他在那里的表演,是不会长久的,因为大家很喜欢,往往在他演出时,广场上坐满了人,可这种情形却是巴黎警察不喜欢看到的。
于是,在某些时候,演出不得不中断,他便会拿着一瓶酒和我们聊天,咒骂着他的家乡,“罗马可以,伦敦可以,台北可以,为什么这里不可以!这些条子(俚语的警察)!……”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他也许已经走了,因为我已经有些日子没有见到他了,他说他想念台北,他说他憎恨法国,憎恨巴黎。我想他大概是真的走了
有没有听说过“有多恨一个人就有多爱一个人”?我想他是有太多话要对巴黎说。可又有几人能懂他呢?于是在咒骂与离去中,他得到了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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