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高、体重、神经系统、胃肠系统、皮肤、生殖系统(包括性病迹象)、吸毒迹象、五官、视敏度。
2.循环系统。凡年龄超过16岁以上(含16岁)的申请人均需测量血压,如果40岁以下的申请人经过反复测量后的血压均超过140/90,必须附上心脏病专科医生的诊断报告。
3.呼吸系统。如果申请人目前或过去是肺结核病患者,必须提供患病日期、治疗期限以及使用过的药物名称、药力与药量。
4.是否怀孕。
5.尿分析。如果发现尿中有蛋白质或葡萄糖,必须立即检查。如果再次化验结果确定含以上蛋白质或葡萄糖,并又无法作出简单解释的话,必须获得并附上尿显微镜培养结果和敏感性、血清肌酸或葡萄糖数据。
6.B型肝炎抗原血液化验。
7.免疫缺陷病毒化验。如果临床显示有症状的申请人,需要进一步做酶联免疫吸附、转印、颗粒凝聚化验。
8.X光胸透。孕妇可以提出不愿意拍胸片的要求,但申请可能会推迟到生产后体检完毕时才能完成。
如果医生发现肺中的疾病,会详细说明所有胸腔异常症状。
澳大利亚移民部门最关心的是申请人是否患有肺结核、乙型肝炎、艾滋病和过度肥胖而诱发的疾病。指定医院的医生对申请人体检状况的评价是建议性的,他们会将体检报告和胸透照片直接寄往澳大利亚移民部门,对方再将这些材料转往本土的医生,他们最终决定申请人的身体状况是否符合移民标准。如果检查出患有上述疾病或任何疑问,移民部门通常会要求申请人再次体检,且必须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不能更换医院。再次体检可以是全面的也可以是指定部位的,再次体检通常必须在签发再次体检信日期后的48天内完成,澳大利亚本土的医生需要3个月才能出结果,这就意味着如果发生再次体检情况,移民申请将比普通情况晚3个月被批准。
再次体检仍发现有症状,比如乙肝为活性、艾滋病活性等,会要求申请人进行建议性的治疗,比如服用药物、减肥,或签署赴澳大利亚后接受定期复查的申请,然后签发永久居留签证。赴澳大利亚进行定期复查是免费的。
澳大利亚政府对申请人没有强制性的免疫规定,但强烈希望携带子女的申请人在赴澳大利亚之前,对其子女进行结核病、百日咳、白喉、破伤风、小儿麻痹症、腮腺炎、麻疹、风疹的免疫预防,并随身把免疫记录携带到澳大利亚,便于入境后的小孩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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