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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西兰长期商务签证变化
从2002年11月20日, 纽西兰长期商务签证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甚至可以说,其要求的苛刻程度超过了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绝大多数申请人英语几乎不可能达到其希望的水平,如果纽西兰政府今后没有大的举措,从某种意义上说,纽西兰基本封闭了华裔长期商务签证的道路,再加上纽西兰自身条件的某些不足,申请人转向澳大利亚势在必然。变化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体现对纽西兰有益的要求
1. 老政策对于在纽西兰建立或投资生意的计划需要体现在某些方面对纽西兰有贡献和益处,并没有具体要求。 2. 现在为符合创业移民类别,对于未来生意对纽西兰有利益的标准如下: 1)一个生意对纽西兰有益,如果它可以推进纽西兰的经济发展,例如: -引进新的或促进了现有的科技、管理技术或科技技艺;或 -引进新的或促进了现有的产品或服务; -开创了新的或促进了现有的纽西兰出口市场;或是 -创造了就业计划(除去主申请人自己的就业);或是 -是一个现有的纽西兰企业重新复活。 2)在以后递交创业移民定居申请时,该生意经营是盈利的,或者可以清楚地预计在申请 -递交后的12个月内该生意可以盈利。
二、签证和工作许可的时效
1. 老政策工作允许申请人居留三年。 2. 最初的多次往返签证为期只有9个月;以后工作许可的批准,需要是移民局满意于申请人建立和经营生意所采取的合理步骤以及建立生意的资金已转移到纽西兰。
三、商业计划的改变
1. 老政策,在三年的工作许可期限内,没有对于商业计划变动的政策要求。 2. 在最初三年期限内,未经商业移民局的许可,申请人从事与原先不同的商业计划将不被签发日后的工作许可。所有签发的长期商务签证和工作许可将包括条款,说明申请人是自雇在其商业计划中提到的某个指定行业。
四、长期工作签证的延签
1. 老政策允许三年以后可以续发长期工作签证;如果当申请人要求续签时,纽西兰移民局认为该申请人从事的生意与原先预计的生意计划有本质性地变化,申请人需重新递交一个新的长期商务签证申请。 2. 新的商业计划可以被批准,必须符合以下情况:该商业计划符合对商业计划的政策要求;存在放弃原先计划的真实理由;新的商业计划将使用与原先商业计划相同的或更多的投资资本;申请人拥有足够的资本来支持新的商业计划;申请人有与新商业计划相关的工作经验
五、英语
1. 老政策对申请人没有英语的要求。 2. 新政策要求申请人必须取得IELTS 5分的成绩,而且不能通过支付培训费的方式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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