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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留学签证类别,大致如下:
1、就学签证(有效期三个月、半年至一年): 就读专修学校,包括日语学校和专门学校。签证期满时在日本延期,最多可延至两年。
2、留学签证(有效期一年):就读大学等,每年延期一次,期间视申请人实际情况作个别审批。
1996年12月20起,日本废止了保证人制度。
签证申请手续:
1、自1996年12月20日开始,日本法务省修正入境条例,申请学生签证时不再需要日本有保证人。但仍有不少学校在收生时或在日本租屋时,是需要申请人在日本有监护人或经济担保人。
2、学生签证一般均由日本的代理人在日本申请,所谓代理人包括 :
申请人就读之日本学校
给予申请人奖学金或负担申请人在日居留期间一切经费之机构
负担申请人在日居留期间一切经费之日本居民
与申请人为亲属关系之日本居民
办理签证所需文件:
1、申请书;
2、六个月以内近照两张 (4cm×3cm);
3、入学许可书;
4、学历及简历,连同最终学历证明(毕业证书或学校发出之证书);
5、留学理由书(详细说明赴日理由和修读课程内容);
6、留学期间一切费用的支付能力证明,例如银行存款证明等。如并 非由申请人自己负担,则需提交经济来源资料。例如获取经费的 方法、数额;支付人与申请人之关系、支付理由及其存款证明等;
7、报读日语学校以外的专修学校或大学者需提交日语能力证明。例如:能力检测二级或以上程度,曾学习日语 6 个月至一年程度等;
8、申请人在完成学业后的去向计划书;
9、提交文件必须附日文翻译件。
日本入国管理局审查完毕後,一旦批准便会发给「在留资格认定证明 书」或「事前审查终了济证明书」。取得该等证明书後,便可携同 下列文件往日本驻港总领事馆办理签证的发给,需时原则上为两 个工作天。申请文件包括证明书的正本及副本、签证申请书连近照各两张、旅行证件
签证审查一般由文件递交起开始计算,约需三个月或以上时间。 连同办理入学手续需时,故应提早准备,建议于半年开始进行为上。
由于保证人制度的废除,签证虽然基本上仍经由学校申请,但校方不能借故收取保证金。若申请人委托其他代理人代办签证,则请代理人亲往日本入国管理局查询详情。由于保证人制度已取消,申请人的经济证明更形重要。因每一个案会各有不同,故此亦难以统一,并没有明文规定数额,但原则上需证明有能力支付学费、生活费和其它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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