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驾车的人几乎没有人没有吃过警察的罚单,稍有违规就要受罚。但每张罚单背面都清清楚楚写着:若你认为本罚单处罚不当,你可以在一个月内到指定的法庭申诉。
我就经历过这样一件事。我的汽车停在我住宅附近马路上,一天,该处贴出一张通告,谓:“该路将从明日(星期四)上午8时起施工进行路面维修,车辆一律不得停放。
”可没等到第二天,就在通告贴出的当天下午,警察就在我车前玻璃雨刷上夹了一张50元的罚单,罪名是违章停车。这是明摆着的不讲理,我非常恼火,决心与警察法庭上见。
我用有日期的相机,将通告以及贴上罚单的我的汽车拍成照片,随后带着罚单来到法庭。
法官是个老太太,我站在她面前,只说了一句话:通告上说星期四上午8时起不得泊车,否则将受罚,可警方在星期三也就是通告贴出的当天下午就给我开罚单:请看。老太太看了罚单和照片,也只说一句:胡闹!你别睬他。说着法锤一敲:当!前后5分钟也不到,我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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