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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1签证留美时间延至五年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06-05-23 字体: [ ]

美国国务院延长互访教授与研究学者的逗留期限,从过去的三年延长到五年。

  互访学者交流计划过去由美国新闻总署负责审批,分教授、学者、学生和短期交流几个类别,一般持IAP-66表格和J-1签证入境,有效期三年。国务院“吃掉”新闻总署后,与国安部联合管理,通过留学生监督网络(SEVIS)发放DS-2019新录取表格,取代旧表,并核查学者身份和交流计划的进展。
  国务院今天宣布,把J-1签证类别中的教授和研究学者(不包括学生)的有效期从三年延长到五年(不得累积),从留学生监督网络记录的计划开始日期起算。五年中,参加交流的教授和学者可以自由出入境,不受次数限制,方便出席国际会议、学术交流和探亲等。
  国安部移民与海关执法局正准备更新留学生监督网络,方便执行新的规定。一旦完成,正在美国的J-1教授和研究学者可通过网络申请延期到五年。五年期满后,交流学者和教授两年内不得再来美交流。新研究计划开始前十二个月内,如果申请人曾经持J-1签证在美交流,新签证不得发放。这条规定同样适用于非移民,持F或J签证的亲属和子女等。如果交流未满五年,教授与学者回国或出境访问,只要时间超过两年,就可以申请新的交流项目。境外逗留如果不满两年,则五年时间未满。如果交流刚好满四年,J-1教授学者可以申请延长到五年,或转入新的研究计划一年,或回国两年,再申请新的交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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