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所学校上学,天天都得防着谁似的,我感到紧张、压抑。实在无法发泄,我就在床板下用英文写了一句话‘这学校要走向地狱’。没想到被打扫卫生的人发现了,告诉了校方。校方负责人把我叫去,我承认是我写的,那人愣了,没想到我会坦白。我因此被校方给予警告处分。”
于苗赴美时已是大三的学生了,由于在国内接受的就是美国的师资、教材和全英语授课,初到美国时,她虽然没有太多的语言障碍,但面临的却是与在国内上学时截然不同的压力。
“刚去美国时,我除了学习,还要兼顾打工、做饭、学车、处理生活中各种杂务和人际关系,生活不再像在国内时蜷缩在象牙塔里那样单纯。有的课堂上同学是清一色的美国人,授课内容是文化背景很遥远、很陌生的东西。教授很鼓励课堂发言,同学们在课堂上都很活跃,发言时出口成章。而我在前几节课上,尽管一直都想插嘴说点儿什么,但喉咙就像被堵住了,始终无法开口。
“在国内上学时,我一直喜欢在课堂上率先发言,喜欢面对黑压压的人群讲演。可初到美国,在一群美国学生中间,那种与同学格格不入的感觉让我感到苦恼和失落。我知道必须要打破这个局面,要么在沉默中爆发,要么在沉默中死亡。
“终于有了一次让同学认识我的机会,在媒体与政治课上,教授让大家作自我介绍,我很兴奋,站起来说,我叫于苗,来自中国,我刚来美国,觉得一切都很陌生,我不认识你们,又来自一个完全不同的文化背景,我觉得很沮丧,又觉得你们每个人都那么聪明,上课时那么活跃,我曾想过要退掉这门课。我很想认识大家,如果你们能够帮助我,让我学得更好,我会非常感激的。我说完后,教授激动地说‘Nice,Very Nice’,同学们给我鼓起了掌。终于把憋了好久的心里的话说出来了,我觉得眼泪直在眼眶里打转。”
他们打工,饱尝了劳碌、屈辱,咬着牙挣到了血汗钱
出国虽然才8个月,但翟硕认为自己脱胎换骨像变了个人。“过去在家时,我好吃懒做,花钱没数,三天两头和父母下饭馆,一放假就到云南、青岛、哈尔滨天南海北一通儿旅游。可在国外,我很少在外面吃东西,几乎没出去玩过。我最爱在超市快关门时去买快过期的食品,刚去时买了一大包快过期的面包,吃了好几天,直吃到面包长了毛。青菜也拣便宜的买,一根黄瓜卖10多元人民币,我从来不吃。
我把花的每一笔钱都仔细地记下来。我觉得睡觉是浪费生命,有那时间还不如去打工。”
翟硕刚去爱丁堡一个月就急着打工。他的第一份工作是在快餐店负责收拾40多张餐桌,楼上楼下跑个不停,垃圾袋满了得换,还要切菜、洗碗,老板不让闲着。有一次他不小心把手切了个大口子,血流不止。他怕老板看见嫌他笨不让干了,匆匆忙忙就去洗盘子。破了的手在热水里泡了几个钟头,下班时手指已被泡得红肿。
在餐馆他拿的是最低工资,一小时4英镑。后来听说当清洁工挣钱多,一小时5.6英镑,他就改了行。清洁工每周六、日从早上6点上班,干到中午12点,6个小时中他要分别去打扫3个酒吧。提起第一次去酒吧,翟硕说:“我恶心得差点儿吐了。经过一夜折腾,酒吧里杯盘狼藉,厕所里污秽不堪。我是新来的,只能干最脏的活儿——打扫男女厕所,英国工头让我把马桶、便池、洗手池、玻璃、水管子、地面、墙上都喷上清洁液,然后用布擦干净。开始我戴着手套干,但太慢,就把手套摘下来,每次干完活儿,手都被清洁液泡得肿肿的。不干活就挣不着钱,只好强忍着。临回国前,我打了3份工。平时每天下午5点至7点收拾4间教室,8点至11点半到餐馆送外卖。周六周日早上6点至12点打扫酒吧,下午5点至夜里12点半到餐馆送外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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