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就近期一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违规和境外机构在华非法招生案件公开曝光。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这些留学中介和境外机构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规定,扰乱了出国留学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教育部昨天通报的五大黑留学中介案件是:2002年底,大连市30多名拟出国留学人员,在通过辽宁省人才国际交流服务有限公司办理自费出国留学手续时,损失数百万元人民币,给留学当事人及其家庭造成极大损失。
今年5月,北京樱之叶文化交流有限公司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未经主管部门批准,雇人在山东省威海市违规跨地区进行留学中介活动。
丹麦的“人民高等学院”(英文FolkHighSchool)等属于非学历教育机构,其课程与普通高等教育并不衔接。最近,所谓“瑞士金融大学”(曾用名“日内瓦金融大学”)在上海等地进行招生。该校只是一所在日内瓦工商管理部门商业注册的私立学校,不是瑞士政府承认的高等教育机构,其“毕业证书”不被瑞士政府及当地教育部门承认。
由于新西兰正规高等院校较少,现有的教育、交通和社会治安状况尚不完全具备大量接受留学人员的能力。据不完全统计,仅2003年上半年就发生抢劫、车祸等死亡事件20余起。但是近期仍发现某些留学中介机构进行虚假宣传,继续介绍留学人员赴新西兰的一些资质较差的语言学校就读。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提醒读者,谨防留学中的三大误区:
误区一:外国月亮圆又亮。如果孩子事先对国外情况、文化差异了解不多,对国外生活的艰辛和存在困难没有充分认识、了解,不适应、产生厌恶,会造成精神、物质和时间上的损失,贻误前程。
误区二:到了外国就能过语言关。有语言专家告诫打算出国留学的人:如果外语不好,最好还是先在国内学习,把底子打扎实,这样才会对你国外的学习生活有益。
误区三:找到合法中介就不会出任何问题。有关业内人士指出,所谓经教育部批准的合法中介,不是说或等同于这些中介的服务诚信、质量有保证,更不是保证它具有“不出问题”的资格,也不是说非法中介做的违法事就不会在合法中介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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