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部长Amanda Vanstone宣布,2005-06年度的移民名额将会增加20,000名技术移民,使该类别增加至97,500人,而家庭类移民签证将维持在42,000个,但整体非人道移民人数将增至十三至十四万人。
增加的技术移民名额主要针对雇主提名、偏远地区及增补了十八个项目的《技术移民紧缺职业清单》内的职业,反映出联邦政府一贯欢迎技术移民为澳洲带来经济效益的政策,目前更显示移民部愿意与业界加强合作吸收澳洲所需要的技术人员。
由2005年7月1日起,获州或领域政府担保申请三年临居的偏远地区独立技术移民(SIR)签证的将可获加10分,合格分数则维持在110分。2005年11月1日起,以假期工作签证或职业培训签证进入澳洲的人士, 将可以在境内申请SIR签证(目前须先离境在海外提出申请)。
由2006年中旬开始,指定地区担保技术移民(Skilled Designated Area Sponsored)将分两阶段进行,被亲人担保前来的技术移民先获取一个三年临居签证,在该地定居两年之后才能申请永居,以保障以SDAS前来的人士真正为该区域作出经济贡献。
为了帮助澳洲果园聘用季度工人(摘果是澳洲人不愿意做的工作),假期工作签证者只要曾在果园工作过三个月,便可申请延续签证一年。
与此同时,移民部在多方面加强了家庭类移民的真实性要求,防止其被滥用。
2006年4月1日起,以配偶类别申请永居签证的必须证明在获临居签证后与担保人一同居住过至少一年(目前只须证明在分居期间继续保持联系)。
此外,由2005年7月1日起,以“家庭暴力”理由提出永居签证申请者有可能被移民部要求接受另一个独立机构的调查,以确保其真实性。
由2005年11月1日起,最后家庭成员再不可以用有三个近亲居住在其它国家但没有保持联系来获取签证(即必须是全部家庭成员均在澳洲)。
最后, 由2005年7月1日起,在18岁之前在澳洲居住过大部分成长时期的非法儿童再不可以用“与澳洲有密切关系”类别(Close Ties)来申请永久居留权(目前他们只须证明在18岁后已离开一同前来的家庭),这意味着他们将会被遣返 。不过,“前永久居民” 类(即曾以居民身份在澳成长的儿童)仍将有资格申请永居(须注意的是: 他们必须在44岁之前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