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加入外国籍或取得国外长期(永久)居留权的留学人员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创业、工作取得的合法人民币收入,可以凭以下证明材料到外汇指定银行购汇汇出: (一)本人申请; (二)个人工作证明及复印件; (三)本人有效护照及复印件;已取得国外长期(永久)居留权的留学人员还需提供国外长期(永久)居留证明及复印件; (四)完税凭证及复印件; (五)外汇局要求的其它材料。如携带出境,购汇时需向银行申请办理《携带外币出境许可证》,出境时向海关申报并出示此证。 取得国外长期(永久)居留权的留学人员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内取得的人民币投资收益,可以凭以下证明材料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购汇汇出: (一)购汇申请; (二)企业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三)本人有效护照及复印件,已取得国外长期(永久)居留权的留学人员还需提供国外长期(永久)居留证明及复印件; (四)完税证明及复印件; (五)税务申报单及复印件(享受减免税待遇的企业应提供当地税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减免税证明文件); (六)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投资企业的本年度利润或股息、红利情况的审计报告及复印件; (七)投资企业的董事会关于利润或股息、红利分配的决议及复印件; (八)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验资报告及复印件; (九)《外汇登记证》及复印件; (十)外汇局要求的其它材料。 在国家认可的科研教学机构工作的留学人员因工作需要,需从境外进口的科研、教学用品,由其所在单位向北京海关申请,经批准可以免税进口,所需外汇凭规定的有效证明和商业单据,报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向外汇指定银行购买。 留学人员在国外正规大学(学院)学习、进修、从事科学研究及进行学术交流一年以上,毕业后一年内持中国护照来京定居工作的,可在毕业后首次入境半年内提供以下材料申请购买免税国产小轿车一辆,并计一件指标: (一)申请人护照; (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三)本人户口本及身份证; (四)毕(结)业证书正本及复印件;进修、研究人员提供外方证明; (五)《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并加盖聘用单位公章; (六)入境时填写了《旅客行李申报单》的,应在申请购车时同时出示。 留学人员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可按照《北京市技术创新、创业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四种支持方式,即无偿拨款、融资担保、贷款贴息和匹配资金,向市科委申请使用创新、创业资金,也可向市科委申请推荐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留学人员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取得银行的贷款承诺后,可向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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