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的出国留学中介机构也会骗人?是的,广西就有13位学生如此掉入了一个“赴德留学”的陷阱。
合同陷阱
广西东西方国际交流有限公司(下称东西方公司),这个获得了教育部颁发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的“正规”中介服务机构,如今有两宗官司缠身。4月底的一宗尚未了结,5月18日,它又被起诉到了南宁市新城区法院———该案6月15日第一次庭审,目前尚无判决。
在这两宗官司的背后,是13名学生掉入自费赴德留学陷阱的事件。这些学生向东西方公司交了5万到11万元人民币不等的费用并与之签订了《赴德留学委托代理协议书》,但大部分却不能如愿赴德,而去到德国的两人也身处困境。
许玉是13名学生中的一位,也是起诉东西方公司的原告之一。
今年春节前,许玉等学生突然接到东西方公司的电话。该公司称其德国部的负责人邓庆禄和唐胜利已携款潜逃,要求许玉等人提供证据准备到新城区刑侦支队报案。
据东西方公司法人代表庞玉清介绍,该公司办理自费赴德留学业务是由邓庆禄等人组织的,邓原在湖南炎辉留学服务中心工作,与德国科隆的LCC语言学校(科隆语言中心)有合作关系。“我们和邓庆禄是合同聘用关系。当时他引见的LCC语言学校有合法资质,我们就同意了他开办德国业务。”
尽管庞玉清一再声称自己“被邓庆禄等人骗了”,原告代理律师许文中却认为,邓等人的行为应由东西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聘用合同是内部的,我们并不清楚。邓庆禄他们对外就是职务行为,不是个人行为。”
而接到电话后发生的事情,却让许玉等人感觉落入了“陷阱”:东西方公司要求收回合同原件和各种收费凭据才肯退回1.48万元的中介服务费。这样许玉他们手中就只剩下一份没有公司盖章的复印件了。
据了解,东西方公司收回去的合同原件已被销毁了。对此,庞玉清解释说:“所有的中介都是这样做的。只要签证不能通过,合同原件就要收回,当面撕掉。”
许文中认为这种“行规”是违法的:“合同主体一方合法拥有一份合同。合同可以终止、取消,但是不能交回去。退中介费只意味着合同终止,但并不意味着东西方公司没有责任了。”
“一些家长一听说可以退中介费,就马上把合同交上去了,这是不对的。”许文中觉得这些家长是被“诱骗”了,“合同终止时双方要签订另外的协议,规定后续的责任,比如学费、自保费等东西方公司要负责追回。何况东西方公司这种终止合同的行为属于‘根本违约’,是由于公司内部原因即根本无法开展业务了,而不是因学生遭到了拒签。在这种情况下,该公司应该赔偿实际损失,而不只是退回中介服务费。”
由于起诉东西方公司时缺乏足够的证据,许玉和母亲多次要求该公司在合同复印件上盖章,但均遭拒绝。
幸运的是,法院在审核了许玉的案件后,同意参照另外一份格式合同来办理。许文中对此连呼“侥幸”。
但合同的内容还是令许文中很吃惊:“规范东西方公司权利的条文比较多,很清楚;学生不交费、违约的责任也很清楚。但涉及到该公司的责任的条文,就很模糊了,甚至根本没有。” 留学陷阱
莫刚是两名赴德的留学生之一。他的家人本来也准备起诉东西方公司,但在咨询律师后发现证据不足,只得放弃。
2002年9月,莫刚和东西方公司签订了《赴德留学委托代理协议书》,该公司承诺在完成LCC语言学校的学岛螅苯咏肟坡±骋鸸ぱг壕投痢D战涣肆酵蚨嘣嗣癖业闹薪榉穹押土粞П⒆柿虾陀始姆押螅衷そ涣?680欧元的学杂费。
“收费都是由邓庆禄和唐胜利来办的。
我要东西方公司的收据,他不开。最后盖的是唐胜利的章,不是该公司的财务盖章。”莫刚的母亲告诉记者。
一到德国,莫刚的心就凉了:德国方面的接待人员是邓庆禄的女儿邓琳虹,其安排的住处与东西方公司所承诺的严重“货不对板”;LCC语言学校更令他大失所望。这只是一所很小的私人语言学校,教室六七间,每班五六人。“当时只开了两个班,而课程非常混乱,老师不够。”
学校开据的发票更让莫刚大吃一惊:6个月学时费用1410欧元,注册费25欧元,比邓庆禄等人收取的费用整整少了3245欧元。“LCC校长说中国方面没有汇来,邓庆禄说已经汇过去了。我要求查看他们的合作协议和汇款单,但校长说我没有这个权力。这些钱就这样不见了。”莫刚说。
在一位在德国工作了5年的中国籍朋友的帮助下,莫刚后来发现LCC语言学校的行为已违反了德国法律。因为中国留学生直升德国大学是不可能的,他们要进入德国大学,必须通过德国教育部组织的标准德语考试,并有中国大学在读一年级以上的文凭,否则是违反德国法律的。
“LCC校长通过邓庆禄的女儿欺骗中国留学生,说可以免试获得进入莱茵工学院的通知书。据我们了解,已有12名学生交了2000到3500欧元,但都没有入学,钱也没退。”莫刚的这位朋友告诉记者,一位德国律师曾找过他,告知有人已把邓琳虹告上了法庭。而他和莫刚也曾到科隆市警署报案。但莫刚的合同是与东西方公司签的,“这样就成了国际官司,没有几个留学生有能力承担这样的费用。”
“我们调查后发现,中国中介和德国学校联合起来骗钱的情况很多。”莫刚的朋友说,“但中国留学生来到德国后身边就没有人保护了。”
陷阱难填
按国家有关规定,从事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的公司必须具备教育部颁发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和省级工商部门 的经营执照,以及留学保证金100万元。目前,全竦谜嫘砜傻淖苑蚜粞Х裰薪橛?70多家,而此案所涉及的东西方公司就名列其中。这就令人不得不对当前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市场打上一个巨大的问号。
许文中律师告诉记者,目前政府部门重点打击的对象,是那些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黑中介”,而像东西方公司这样的“正规”中介并不属于此列,尽管它的能力很令人怀疑。
“目前对留学中介市场的具体监控还存在缺陷。”许文中说,“教育部门在审查中介的资质时,主要是审查它们的资金、办公场所、有没有合格的员工等‘硬件’,却没有审查它的‘软件’,即它有没有开展某个国家自费留学业务的能力。”
一位留学中介行业的资深人士则告诉记者,使用外聘人员负责业务的操作方式在正规中介行业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但这种方式危害性很大。有些外方甚至是以个人名义在国外注册公司,然后通过各种关系找到国内中介的负责人。而很多国内中介并不审核这些公司和个人提供的学校的资质,这就留下了很大的隐患。“目前国内非法中介多得数不清,如果一部分正规中介也这样操作,那家长们就更加真假难辨了。”
她认为,应该在中国驻各国使领馆开展学校认证,所有想在中国招生的学校都必须得到中国官方机构的认可。“但是目前这些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却不愿意做太多事情。”
据了解,目前留学中介服务行业尚缺乏严格的法律规范。因此有关部门即使发现某些正规的中介公司存在欺诈等问题,也难以用相应的法规来处理。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国际交流处杨处长就告诉记者,现在对于有问题的正规中介,相关政策只是说“情况严重者”可以考虑取消其许可证。但何为“情况严重”,却没有清晰的法规条文加以界定,只能由教育、工商和公安等部门一起开会“研究决定”。这自然就会影响到查处的效率和力度。
(文中所提及的家长和学生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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