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南京海关获悉,最近,南京海关在打击进口冻海产品走私过程中,发现某走私集团在短短的两年时间内,利用支付出国务工人员劳务报酬渠道,“地下付汇”1240多万美元。
据南京海关缉私警察介绍,通常情况下,出国务工、留学人员向国内汇款时,往往通过国外金融公司汇往国内。国外金融公司的中国代理机构将外汇折兑成人民币后,再支付给出国务工、留学人员的家属。而这家走私犯罪集团则采取非法手段,先将人民币直接支付给国外金融公司的中国代理。代理收到钱款后,即与国外金融公司进行对账。经确认后,国外金融公司即将等额外汇货款按走私集团的要求支付给国外供货商。利用这一渠道,这家走私集团将走私利润在国外进行结算,从而逃避我国外汇监管制度。海关提醒:出国务工、留学人员要警惕“地下付汇”给你蒙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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