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正式宣布,从2004年8月2日开始,各类移民申请的个人照片,将采用正面彩色照片。
移民局指出,正面彩色照片将取代以往右侧脸四分之三的照片,与国务院的护照相片规格相同。同时新照片必须是30天之内所拍摄。
USCIS表示,已经送件的申请人都不需要补纳新规格的彩色照片。早先有关需要补交正面照片的消息并不正确。在8月2日到9月1日的过渡期间的申请案件,新旧规格彩色照片都接受,但9月1日后,只收新规定的正面彩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