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加、澳、新作为世界上主要的移民国家,都把吸纳成功的企业家和高级企业管理人员作为移民战略的重点,根据各国自身的特点,制定了不同的适用于各类成功人士的商业投资政策和类别。制定了非常详细的适用于不同自身条件的政策和类别。在此,我就目前四国项目操作比较成熟、受众群体较大的美国L-1签证、加拿大投资移民,澳大利亚(163计划)、新西兰创业移民作一比较:
1、商业背景和资格
主申请人必须是一个成功的企业家,作为企业的法人、股东、承包者或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亲身成功运作企业的经验,必须在近4-5年内具有至少2年以上的经商经验。魁北克投资移民则至少3年以上。作为高级管理人员的经验,美国L-1要求是公司的三大人,其余的可相对低一些,但至少其管理的部门具有一定规模。此四项目的申请人都必须提供财务报表及纳税记录,以证明其运作的企业是赢利的。除新西兰创业移民外,其余项目对主申请的外语水平均无要求。
除魁北克投资移民外,其余三项目都要有一个由专业人员指导完成的投资计划,L1、澳、新三类移民有一个创业的过程,因此政府更看重申请人落地后的作为,在对其前期经商的审核会上相对会宽松一些。
2、净资产要求
魁北克要求净资产为80万加币,其余项目只需200万人民币以上,但现金在总资产中要占相当的比例以证明投资者具有随时投资的能力,而无需大量变卖家产。
3、投资形式和金额
魁北克项目的投资者必须参加省投资计划,投资金额为40万加币,一次性到位,即可获得永久居民资格(PR),对于流动资金不足的申请人,也可向加拿大金融机构贷款。申请人只需承付贷款的利息,通常在11-12万加币。
澳洲创业移民申请人无需即时的投资到澳大利亚,政府允许申请人有一个创立生意的过程,在四年内建立一个总投资额(可分期投入)达25万澳币,年经营和纳税以及雇主情况良好的生意,即可获得永久居民身份,在此之前则持有4年期多次往返签证。
新西兰创业移民与澳大利亚极为相似,但由于增加了对英语水平的要求,使得绝大部门的申请人望而却步。
美国L-1签证也是成功人士赴美的一条捷径,也有通过一个创业的过程,最终获得永久居民身份,通常1年以上就可申请绿卡。由于获得L1签证的前提是跨国公司在美建立分公司,所以申请人与其国内的公司必须有紧密的行政管理和业务往来。对申请人最为有利的是L-1对投资者没有硬性的投资金额的要求,只须证明经营活动是持续不断的、活跃的、进步的即可。
4、时间与面谈
此四类项目都要求面谈,通过面谈便可提早得到申请结果,便于申请人有序的安排人生。
L1面谈时间通常为3个月,澳大利亚6个月,加拿大不定因素较大,通常在6个月到1年半左右。
5、生活空间
美国是当今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无论是现代科技、教育、文化生活和物质的丰富程度都站在了世界的前端。而加、澳、新都具有人口少、风光旖旎、居住条件优越、社会环境宽松、教育事业发达的特点,特别是优厚的福利待遇使申请人及全家更有安全感。
如果说移民美国是迎接人生的又一次挑战和再次创业的话,移民加澳新则是享受更加安逸和祥和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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