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法律体系、不同管理模式,中国与加拿大之间的存在谁也否认不了的巨大差异。这种差异产生的文化震荡,是新移民经济压力之外的另一重压,很痛苦。面对这种痛苦,有不同的解决方式。“无知者无罪”,就是新移民群体中出现的一种颇有流行趋势的办法。很遗憾,这是一种无效的单方面想法。
侵犯私人领地,惹来官司,“我怎么知道那片草坪是他们家的?我不交罚款!”开没保险的车让警察逮住:“我不知道在加拿大开车还得买保险啊。”在公园里聚餐饮酒:“警察这也管?我逢年过节亲朋旧友异乡聚聚,你们也来扫我兴,那帮鬼佬喝饮料的你怎么不管!你种族歧视!”损坏了公寓中的物品,租凭公司一张大单据:“什么?这么多钱?凭什么啊!我不缴!”两车争路,年轻中国青年做个骂人的国际手势,结果对方报警,警察来了一顿警告:“这是什么加拿大,我在中国说话从来带脏字,没人管!”……类似的例子太多太多,读者有兴趣,到网上找找此类新闻,多去了。
让这些同胞交足学费的是,罚单不因你拒付就不执行,警察也不会听你任何解释——你请律师到法庭上辩护吧,让你说够。种族歧视这顶帽子如果能合用,在加拿大你可以向政府或者支付得起的富人要一大笔赔偿,大到你打几辈子工挣不来。可惜,警察在这个多种族国家,一天到晚随时考虑避免种族歧视的诉讼,他们是这方面的专家。上述行为的负面作用,一是 会直接导致当事同胞付出更多的代价,二是直接影响华裔族群的形象。上述事情的惟一正面作用,是各种事例经媒体充分报道后,起到普法作用。
不仅仅是在加拿大,在世界上任何法制国家,包括中国,无知者无罪均不成立。法律惟一豁免的人,是无行为责任能力者。笔者在加拿大听到一个案例,法官判罚时,强调被告“不知道”是受罚原因之一。通过惩罚达到普法和训戒目的,确实是司法体系的任务之一。
加拿大如何包容新移民,帮助新移民,需要各方面包括媒体不停地压迫政府加强管理、追加投资。例如有报道说,在日前多伦多月票事件中,将有社团帮助当事新移民追究警察“执法过于严历”。一个新移民,抵埠半个月,东西南北都没分清,就因为跟一个公交车司机发生没产生任何后果的争执,弄到这个地步。涉嫌刑律不假,可你把人拷起来关到车里一个多小时,连支签字笔都要没收,有没有这个必要?警察就这么帮助新移民?
从新移民的角度看,要学会如何保护自己。加拿大是个法制严密的地方,凡事有根有据,对方就是真的耍了你,也是把法律空子钻透之后做的。新移民防止受害,首先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在中国属于违法的传销和大额有奖销售,在加拿大都是合法的,区别是中国合同执行情况不好,在加拿大,签了字你就没跑。其次,也是更重要的,新移民在日常生活中学会遵章守规。房东租你房子时,签约书上肯定有不得损坏房内设施的条款。那个不允许外人进入的私人领地,不可能没有警示牌。包括月票在内的所有预付服务,都有详细的相当于格式合同的附加条款。简单的可以自己看明白,复杂的如购房购车购保险,应该请专业人士协助。 处理具体事时,新移民还要区别欺负与包容。加拿大有许多黑心商人,在消费领域,特别是购房购车购保险这种高额消费中,利用新移民不明白当地法律的机会,到处骗人,这个是欺负。
但你已经错了,对方不追究或不扩大追究就是包容。如果不包容,是依法办事不是欺负人。例如,任何人认为你涉嫌触犯刑律,比如你把不满十二岁的孩子丢下不管那怕十分钟,他可以讲明白让你知道,你违法了,然后不给你找麻烦,这是包容。他讲原则把警察叫来,让你麻烦无穷,这是依法守规,不是欺负更不是种族歧视。最终是否追究你刑事责任,由警察定而不由报警人定。确定你是否有罪,法官定而不由警察定。这就是加拿大。
放弃“无知者无罪”这一想法吧,一点用也没有。想办法知道多一些,更多一些,提高保护自己能力的同时,也离成功融入这个社会更进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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